推 qoomii:律師法和律師倫理規範是最基本界線 01/13 08:48
→ qoomii:其他的,你對外想要留下什麼樣的名聲,就當什麼樣的律師 01/13 08:48
推 Scholz:除非義務辯護,何不解除委任,來解決道德困境。 01/13 08:50
→ arierme:請先定義"附和著被告起舞" 01/13 08:51
→ arierme:"侮蔑死者" "或是諸如此類的惡劣言詞" 01/13 08:52
比方說強姦殺人犯說,"我沒有強姦,是死者自願跟我發生關係的,
我只是動作粗暴了一點"...
→ AREOUL:去數字版搜尋這ID,各位道長就知道在戰什麼了... 01/13 09:18
推 deann:拿日本的辯護跟台灣的辯護比 簡直是 XX比OO 01/13 09:51
→ ttc768160:原po另外私下討論的律師是古美門嗎? 01/13 10:58
※ 編輯: goetz 來自: 118.167.44.11 (01/13 12:25)
推 johnny155220:需不需要介紹一位從國外回來的律師 習慣是打響指 01/13 12:47
推 qoomii:原PO舉的例子會被認為是被告的辯詞,不算是惡劣言詞 01/13 12:53
→ qoomii:律師如果不相信自己當事人的話,就解除委任 01/13 12:54
→ qoomii:要相信他的辯詞,當然就順著話講 01/13 12:54
→ qoomii:如果另外講出其他與犯罪構成要件的話才有是否污衊的問題吧 01/13 12:54
→ qoomii:例如:死者本來就犯賤又水性楊花之類的情緒性用詞 01/13 12:55
→ colinton:合理範圍本來就都可以說。 01/13 13:55
→ colinton:不過太離譜的辯護詞,與其說是辯護,不如說是推人下火坑 01/13 14:01
→ defent:所以是他版事務 01/13 14:20
推 aaron21:律師的功防無外乎是事實的建立與法律的適用~如果是個人主 01/13 15:04
→ aaron21:關情感用語 就交給被告去說吧 律師要這樣表現 咎由 01/13 15:05
→ aaron21:自取 01/13 15:06
推 thirdlittle:你舉的例子哪裡算是誣蔑死者? 01/13 16:57
→ arierme:如果律師自己已經確信被告構成強制性交,辯護方向就不應該 01/13 20:15
→ arierme:是無罪,若當事人堅持以行為不構成強制性交為辯護方向, 01/13 20:16
→ arierme:我覺得就要解除委任 01/13 20:16
→ arierme:但問題是,你不是神,不能只因為被告"涉及"強制性交殺人就 01/13 20:18
→ arierme:把他畫上已犯罪的等號 01/13 20:19
→ arierme:我覺得你好像預設律師是個全知全能的神一樣 01/13 20:19
→ arierme:還有你的定義很有問題,你的例子算是辯詞,我覺得不是算 01/13 20:21
→ arierme:惡劣言詞 你是在提供法律上辯護意見的專業者,而不是一個 01/13 20:21
→ arierme:道德批判者 01/13 20:22
→ arierme:呃,不過我想你很難理解這差別吧?看樣子你似乎不是律師... 01/13 20:23
推 Justice5566:他只是想來這找點素材回去八卦版戰廢死而以 01/13 20:40
→ arierme:...那我還認真了Orz 01/13 21:03
→ ixixet:看你能不能堅信所辯能獲無罪之判決,否則~有時退讓一下吧! 01/13 23:12
→ senior:你先找本律倫的書瀏覽一下吧 01/13 23:52
→ senior:推56 01/13 23:53
噓 yoshitsugu:... 02/03 0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