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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弟將近半年前受當事人委任撰寫再議聲請狀,結果近日該當事人告知我, 地檢署檢察官已經傳了他三次,而且案號非偵續字,而係他字案,開庭時 檢察官一直逼問他到底是何時收到不起訴處分,因為似乎卡在該再議有可能 是再議末日,也可能是超過再議期間一天,據了解,當事人的不起訴處分當 時是到派出所領取,而該檢察官亦有向派出所調閱當事人簽收之相關公文, 孰料,今日又接獲當事人來電,說檢察官認為當事人一直無法確定受領不起 訴處分的時間,所以要求當事人提供小弟的姓名,說是要傳小弟去訊問,小 弟告訴當事人稱:我可以去作證啊,但不起訴處分不是我受領的,我也沒辦 法告訴檢察官受領日期;但當事人卻跟我說,他因為不想麻煩我,就告訴檢 察官他放棄再議,並且已經在筆錄上簽名...小弟覺得這檢察官根本是故意的 ,明知小弟只單純撰狀,卻告訴當事人說要傳我去訊問,當事人只好放棄再 議,這樣下來檢察官就可不必再確認再議是否合法,這檢察官實在有夠爛的... 越想越火大,所以上來分享一下,話有點多,請大家見諒...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163.154.62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Lawyer/M.1401965360.A.DB2.html
guanquan:申訴吧!不要姑息。 06/05 19:36
didadi:為什麼說要傳你去問就會造成當事人願意捨棄再議的結果? 06/05 20:29
didadi:在你還沒請當事人轉達你不知道何時收到再議書類之前 06/05 20:30
didadi:檢察官表示可能會傳你作證 這樣有什麼問題嗎? 06/05 20:30
didadi:我倒覺得當事人很可能是看了檢察官出示的證據 確認收受書類 06/05 20:31
didadi:的日期而知聲請再議逾期 才會願意撤回再議 只是對你講好聽 06/05 20:32
qoomii:請你去申訴吧,搞不清楚狀況只聽轉述就這樣生氣 06/05 21:03
qoomii:去申訴或陳情,搞清楚狀況也好,若真如你所言的爛 06/05 21:04
qoomii:還你朋友一個公道,若結果不是這樣,也請你接受 06/05 21:04
hamfighters:已經不起訴的案件 還可以用原案號開庭嗎? 開庭筆錄 06/05 22:53
hamfighters:還有法律效力嗎? 06/05 22:53
yunghao:依前段所述擺明就是再議送去高檢..高檢覺得再議是否在時限 06/05 23:07
yunghao:內有問題..所以發回要地檢再查清楚.. 06/05 23:08
yunghao:更何況..檢察官怎麼知道你的當事人不是一收到不起訴處分書 06/05 23:13
yunghao:就拿去請你撰狀..所以如果請你寫的那天在再議期間內不就代 06/05 23:13
yunghao:表再議合法..何必還沒搞清楚狀況就往壞的方面想.. 06/05 23:14
yunghao:說錯..是請你寫的那天就是他的收受日..也不無可能.. 06/05 23:15
yunghao:總之是盡可能查清楚收受日..另外..最重要的一點.. 06/05 23:16
yunghao:是你的當事人自己要放棄還是檢察官逼他放棄你都還沒搞清楚 06/05 23:19
yunghao:吧... 06/05 23:19
mattaus:|對當事人的片面陳述深信不疑,表示你還有很多要學的 06/05 23:20
hc1118:再議真的逾期的話 檢察官為何不直接駁回? 06/06 08:58
onstar:警局寄存領取的紀錄只會保存幾個月,所以就是時間不明了 06/06 09:06
onstar:傳可能知悉的人(或許當事人有告知撰狀人)作證,算合理吧 06/06 09:09
jsschen:為什麼說要傳你去問就會造成當事人願意捨棄再議的結果? 06/08 09:41
vinmo:高檢署就再議是否合法部分發回調查,確實是用他案沒錯 06/10 08: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