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littlefalcon: 不幸的是,好的制度與理想在台灣都會走樣,悲劇>"< 10/23 11:45
推 tenbear: 我的看法傾向不管律師或司法官來源都要多元化,有經驗司 10/23 12:17
→ tenbear: 法官退下作律師的很多(先不論原因),有經驗律師轉司法官 10/23 12:17
→ tenbear: 很少。 10/23 12:17
推 guanquan: 我也覺得沒啥不好。只是儘量不要一直改來改去,令人無 10/23 12:20
→ guanquan: 所適從。 10/23 12:20
→ jurists: 以前不就有轉任制度了 10/23 13:12
→ jurists: 如果您說的真的那麼好 10/23 13:12
→ jurists: 那轉任制度為何會被認為績效不彰 10/23 13:12
→ jurists: 現在還要搞出一個新的轉任制度 10/23 13:13
→ jurists: 這制度為何可以改變以前他們認為績效不彰的原因 10/23 13:13
→ jurists: 現實是什麼? 10/23 13:13
→ jurists: 會去轉任的是不是因為收入不穩? 10/23 13:14
→ jurists: 相信這是轉任的最重要原因 10/23 13:14
→ jurists: 改新的轉任制度 10/23 13:15
→ jurists: 還不是同一票律師去轉任 10/23 13:15
→ jurists: 結果一樣是績效不彰拉 10/23 13:15
→ jurists: 除非司法官的薪水比頂尖律師多 10/23 13:16
→ jurists: 這轉任才會有效 10/23 13:16
→ jurists: 這一期的本土 有po董寶成的看法 10/23 13:16
→ jurists: 裡面提到了恐龍法官 白玫瑰 奶嘴法官 10/23 13:17
→ jurists: 所以要改革 10/23 13:17
→ jurists: 恐龍法官 來自於對構成要件斤斤計較 如白玫瑰案 10/23 13:18
→ jurists: 一堆學者贊成構成要件的斤斤計較 10/23 13:19
→ jurists: 還有不敢判死刑 以及和民意的重刑重逞不符 10/23 13:20
→ jurists: 這些和年輕有什麼關係 10/23 13:21
→ jurists: 恐龍法官如果是改革的對象 10/23 13:21
→ jurists: 首先最有效的方法 就是叫那些學者不要宣傳廢死 10/23 13:22
→ jurists: 以及引入要判決合乎民意的法理 10/23 13:22
→ jurists: 這樣才是對症下藥 10/23 13:22
→ jurists: 不然就是老的犯錯 殺年輕人的趁機鬥爭 10/23 13:24
推 jurists: 連我家隔壁5歲的小孩都殺人償命 10/23 13:26
→ jurists: 結果法律系的學生 授報教授薰陶(洗腦?) 10/23 13:27
→ jurists: 受 10/23 13:27
→ jurists: 受到 10/23 13:28
→ jurists: 認為有死刑弊大於利 幾十年後任最高法院法官 10/23 13:28
→ jurists: 不判死 輿論譁然 10/23 13:28
→ jurists: 變成恐龍法官 10/23 13:29
→ jurists: 教授:因為你們太年輕當法官 法官培育方式有問題 10/23 13:29
→ jurists: 所以要改以符合民意 10/23 13:30
→ jurists: 人心 由此見 10/23 13:31
→ jurists: 就算改了 以後 類似新普生案南非刀鋒戰士案 10/23 13:35
推 shantaram: 如果民意最重要 何不法官改成民選好了 頗ㄏ 10/23 13:36
→ jurists: 也是層出不窮 恐龍法官仍在 10/23 13:37
→ shantaram: 日後如果發現判錯了 就說是人民支持我這樣判的 呵呵 10/23 13:37
→ jasonyeh: 什麼叫「真正接受公允」?不然每個案件都採網路投票 10/23 13:37
→ jurists: 昔日孔明二十出頭 掌握上萬人性命 10/23 13:39
→ jurists: 美國也出了比爾蓋茲等人 10/23 13:40
→ jurists: 只有台灣還在搞 嘴上無毛辦事不牢 10/23 13:40
→ jurists: 以前一年錄取200個法官 代表少了200個律師 10/23 13:42
→ preattyall: 董保城想法應該與原po相同,但請看看董自改革後的亂象 10/23 16:24
→ fafan: 工作經驗作為門檻也許還可以接受,文中似乎也沒限制一定要 10/23 17:41
→ fafan: 執業律師才算工作經驗?但重點是如何評分?口試又為何提高? 10/23 17:41
→ lltsmc: 內定正夯 10/23 18:33
推 volkov: 轉任法官薪水10萬,什麼樣的律師當? 10/23 19:11
→ volkov: 轉任法官薪水50萬,大家搶著當。只想省錢,別想會有什麼好 10/23 19:12
→ volkov: 制度 10/23 19:12
→ volkov: 為了省錢,只想變變考科,變變考試方式,別騙自己這樣就 10/23 19:13
→ volkov: 能改善 10/23 19:13
→ jurists: 司法官理論上 如果要知社會疾苦 應該要找社會最底層的人 10/23 19:19
→ jurists: 如那些一邊做流動攤販或是送報紙考上司法官的人 10/23 19:19
→ jurists: 這才是促進社會活動 10/23 19:20
→ jurists: 流 10/23 19:20
→ jurists: 這才是促進社會流動 才能用他們的經驗苦民所苦 10/23 19:20
→ jurists: 現在搞一個社會經驗20趴 10/23 19:21
→ jurists: 是不是代表連勝文之類的在這評分裡面可以拿到滿分 10/23 19:21
→ jurists: 其他做麵包的 家境貧寒的 只能怪父母 10/23 19:22
→ jurists: 因為他們父母沒辦法讓他們當副總裁 10/23 19:23
推 zhaomine801: 我有個學理上的問題,司法官固然是公務人員,資格跟 10/23 21:09
→ zhaomine801: 薪水是由考試院處理;但是法官屬司法權底下、檢察官 10/23 21:10
→ zhaomine801: 屬法務部(行政權)管,考試權這樣東改西改蝦改是不是 10/23 21:11
→ zhaomine801: 有侵害其他兩權的疑慮?或他們根本不關心這些人是怎 10/23 21:11
→ zhaomine801: 麼進來的 10/23 21:11
→ alawyer: 進來後才歸司法院或法務部管... 10/23 22:00
推 JackeyChen: 五年執業經驗≠具備相當法學專業吧,大家都幹過實習 10/24 09:18
→ JackeyChen: 律師跟菜鳥律師,請摸良心說,自己的指導律師或初期 10/24 09:18
→ JackeyChen: 執業時的老闆,真的很專業嗎?有的話,恭喜你,他是 10/24 09:19
→ JackeyChen: 個認真的律師,我想大部分恐怕業務能力大於專業能力吧 10/24 09:19
推 molle: 很好奇有五年經驗的律師當中 是什麼等級的會想去領10萬1個 10/24 10:46
→ molle: 辦幾十個案件 10/24 10:46
→ molle: 上面少字 是"1個月辦幾十個案件" 10/24 10:47
推 YAHQQ: ㄧ個月如果新收才幾十件算少了 10/24 11:21
推 wazowsk: 每個人有自己的人生規劃,有自己想努力的方向,除了錢以 10/24 12:24
→ wazowsk: 外不能再想到別的嗎? 10/24 12:25
→ ptt0219: 見過有法學博士文憑的大律師,結果他連民國94年刑法第2條 10/24 13:13
→ ptt0219: 第1項已由「從新從輕原則」修為「從舊從輕原則」都不知道 10/24 13:14
→ ptt0219: 。 10/24 13:14
→ ptt0219: 不是說執業很久就如何如何,很多專技人員沒持續進修,其 10/24 13:15
→ ptt0219: 實都是通病。 10/24 13:15
→ josephxg: 老實說我想不到別的,逐年刪的公務員福利、直線上升的接 10/24 13:16
→ josephxg: 案量、稍不符合社會期待判決就被人肉然後罵法匠 10/24 13:17
推 Nipperdey: 總而言之,願者上鉤!出的起香蕉就祇能請到猴子~! 10/24 16:54
推 zhaomine801: 我記得考上不是要去司訓所兩年,期間一個月薪水起敘 10/24 17:17
→ zhaomine801: 約等於高考法制的薪水。先不要考慮實認後的薪水,若 10/24 17:17
→ zhaomine801: 有五年律師經驗的人可以忍受嗎@@ 10/24 17:17
→ alawyer: 所以應該要通盤規劃及改革,而不是突然想到什麼就改什麼 10/24 17:28
→ preattyall: 有趣的是,擅於寫規劃及改革文章的學者教授族群,許多 10/24 17:40
→ preattyall: 都挺董不遺餘力 10/24 17:40
→ stoon: 也許未來5年以上資歷的律師平均月薪不到10萬 10/24 20:50
推 LMessi: 終於有人說到重點了 10/24 22:57
推 onstar: 案件量是大問題,一個月幾十件新案,難兼顧良心跟生活品質 10/25 06:57
推 volkov: 聘用的法官太少(愛亂省錢),不是案件量大 10/25 09:23
推 volkov: 司法權、立法權的預算都太少,立委喜歡把幾千億預算送給 10/25 09:26
→ volkov: 建商財團 10/25 09:26
→ volkov: 整個立法院永遠想通過的都是財團法案(服貿) 10/25 09:27
推 volkov: 董保城一定會有政大中少數學者跟學生瞎挺(多數仍然很不爽 10/25 09:29
→ volkov: ),血汗不意外 10/25 09:29
推 volkov: 國家司法官想省錢 、律師也搞血汗,一起把預算送財團,一 10/25 09:32
→ volkov: 同為財團犧牲奉獻? 10/25 09:32
→ senior: 只能說這政策沒辦法直接影響到最高的老先生 10/26 18:24
推 Solony: 看來"企業界"可以找到長期投資的標的了~~ 10/27 11:55
→ rock92: 基本上,我是贊成,但是我單純噓董部長 10/30 00:13
噓 pttinNIGHT: 是啊 但兩成的口試成績 如果你不聽話 就不可能會上 10/30 15: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