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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弟今日收到國稅局裁罰通知 說我漏報「臺南市政府衛生局」的42萬所得 wow,原來我登錄5個公會,庭期一堆、狀趕不完,還有開不完的會 竟然還有餘力兼衛生局的工作是吧? 所得稅總歸戶搞出這種烏龍 國稅局難道不用踹共嗎? XD 先不論主觀有無登載不實的故意 客觀上有登載不實,是不是提個告訴 讓衛生局或國稅局的「公僕」去地檢署解釋一下誤會?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38.134.251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Lawyer/M.1417010832.A.7F7.html
Homeyu: 既然那麼累了就不必再自找麻煩了,提告這種案子說不定先被 11/26 22:39
Homeyu: 檢方批一頓。公務員也是人,難免會犯錯,依法救濟就好了。 11/26 22:40
ptt0219: 江湖傳言:國稅局在挑出逃漏稅的事務是工讀生在做的,但 11/27 00:50
ptt0219: 時薪有比較高一點。 11/27 00:52
ptt0219: 消息來源:當過這類工讀生的強者我親戚~~ 11/27 00:53
waitingbaby: 可以拿去請衛生局給付42萬嗎(誤) 11/27 10:40
johochula: 樓上聰明 XDDDD 11/27 11: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