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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際網路是音樂的敵人還是朋友? http://0rz.tw/t1rDP (by Richard Lindner) 內地「南方週末」2月初專題「網際網路 音樂的敵人還是朋友?」是個非常有料的座談 。 音樂人高曉松言簡意賅卻又針針見血,比如: 從音樂本身角度看,每一次複製量的擴大都是對音樂才華的稀釋。 音樂本身就不是一個商品。像邁克爾·傑克遜(MJ)商品化之後,你也沒作出第二個傑克 遜,像商品的話,應該做10個傑克遜,或者50多個崔健,100來個周杰倫,這太好了啊, 但是做不出來。 音樂是天給的有限資源,天就給那麼一點,你想把它當商品賣?這不是地球上有的東西, 音樂相當於隕石或者是流星一樣的東西,流星就來這麼點,你當隕石賣,甭管上天賣還是 網際網路賣,總而言之,結果磚頭什麼的都拿出來賣了。 未來網際網路就應該免費給大家聽音樂,因為可以從其他消費行為上掙到錢,尤其是表演 權,其中包括藝人在現場的表演應該有更大的比例給作者。 摘錄數句,有興趣的朋友還是要看上下文,就可明白他的立論。 他最後結論的舉例,指稱很多時候是社會整體心態的問題,而不是單單哪方面的制度問題 ,說的很妙。 偏偏兩岸的華人都以機會主義、現實主義者居多,所以做起生意,都特別撿自己有利的地 方站、撿自己想要的地方靠。 傳統音樂界與網路界的鴻溝,還有點填、有得補。 我自己經歷過2000年我要音樂台的創業失敗,十年過去,兩方的貪婪與恐懼,坦白說改變 不多。 音樂(被迫)數位化之後,圖書數位化也指日可待,至於電子書是否重蹈數位音樂的世紀 大戰,目前政府與科技業一頭熱的電子閱讀器,能否有效?我有想法,但且拭目以待。 This entry was posted on 星期三, 二月 24th, 2010 at 9:10 pm http://fc.ktchiu.com/wordpress/?p=1573 -- 《ID》 《Now Time》 《上站次數》 《暱稱》 《批踢踢目前人數》 《文章篇數》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2.116.241.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