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Learn_Buddha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 [本文轉錄自 Tantric 看板] 作者: thismy (陷入無盡的孤獨) 看板: Tantric 標題: [討論] 逼問對方(討論板規) 時間: Wed May 5 16:36:22 2010 昨天稍為寫了一下,大家看看恰當與否? 無論贊成反對,請在推文中表示意見..........我想了解一下 ============================================================================== 連續三次逼問,視同挑釁。 當A表明不想回答你問題時,B勿再次逼問,如此容易形成爭執。 如「請告訴我,xxxx出自哪條佛經?」「佛幾時說過xxxx?請明言」 當A不想回應時,A就是不答你了,A有不答的權利,B不必咄咄逼人,徒引不快。 雙方為各自立場辯論時,若有一方不想再回應,另一方再次逼問,易引戰爭。 以幾次追問算咄咄逼人?以三次為標準,若連續追問三次或以上,可能非善意。 可能非善意並不處理!但若遭當事人檢舉,確定成為騷擾,則處理! 以下為範例: B:「請告訴我,你文中所提出自哪條佛經?」 A:「文中所提確實為佛說。」 B:「為何你不敢答,你文中所提出自哪條佛經?」 A:「我不想與你辯論。」 B:「別逃避我的問題了,你文中所提出自哪條佛經?」 如此,B則違規。 (請尊重他人,你再多問100次又有何用,板友有權利不回答,於事無補而徒引紛爭) 若遇真不附合佛理之文該當如何? 非咄咄逼問也。你可以回文反駁何處不合理,何處非佛說,並提出自己覺得正確的見解。 如:「依我所見,目前大正藏所有佛經中並無你所說的內容,因此我覺得那不是佛說。」 這種回應就很好。直接表明你的看法又立場就好了,而非咄咄逼問是耶。 「三次逼問」有其條件:只限雙方辯論或討論時,擁有特定發言對象時。 限當事人檢舉才有效,A檢舉後,方為處理。 若A不檢舉,表示A不介意或不覺得受到侵犯,故不須處理。 本板觀念是,討論是雙方面的,若有一方沒有給出明確的解釋,討論則不繼續。 千萬不要得理不饒人,自以為學淵博,硬是要對方給你一個交代或解釋,如此可免爭執。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03.82.81.59
ostrichw:這條拿去見是新佛版如何th大....不愧是當過版主的 05/05 16:41
ostrichw:借我轉一下好嗎 05/05 16:42
thismy:隨你 05/05 16:43
※ 編輯: thismy 來自: 203.82.81.59 (05/05 16:45)
ostrichw:><忘記怎麼轉文了 05/05 16:44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230.41
AHJKL:逼問,不理他就好了,我認為無執行板規之必 219.69.71.85 05/05 17:03
AHJKL:要。又並不一定每個人萬事都知道 219.69.71.85 05/05 17: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