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ostrichw:是不是等一下又要講擲茭是外道了....= = 05/25 15:22
→ flamerecca:請問一下 o大是在問我嗎? 05/25 15:58
推 ostrichw:不是我在笑前面推文的人...抱歉..推錯 05/25 16:53
推 visorkk:確實非佛教 非佛教的信仰統稱外道 以上 05/25 17:18
推 ostrichw:唉.....算了......我還是實修好了..... 05/25 17:35
推 Evagenion:有人有了錯誤的觀念 糾正她是我的職責 糾正了不聽 05/25 17:54
→ Evagenion:那之後的跟我無關 我也不會特別去提擲杯的事情 05/25 17:55
→ Evagenion:畢竟世間法原本就是無常的 信不信都在個人 05/25 17:56
→ Evagenion:但既然已經求助於神佛了 還半信半疑 實是不該 05/25 17:57
→ Evagenion:至於有人再推文裡犯口過 我也已經盡到勸阻的責任了 05/25 17:58
→ DavidHilbert:拜託不要再說神佛了,神只是六道輪迴裡的眾生, 05/25 18:18
→ DavidHilbert:怎麼拿來跟佛相提並論. 05/25 18:18
→ ostrichw:事事都求佛....神可以解決的事求神有何不可 05/25 19:41
→ DavidHilbert:佛教沒有在求神的,當然附佛外道想求神別人也拿他們 05/25 19:45
→ DavidHilbert:沒辦法. 05/25 19:45
推 ostrichw:是啊....請好好求..... 05/25 20:03
→ ostrichw:學佛學到有高下之分.....真的無言 05/25 20:04
→ DavidHilbert:你要求什麼是你自己的事,但不要說佛教裡有這種 05/25 20:23
→ DavidHilbert:沒營養的東西. 05/25 20:23
→ DavidHilbert:會相信盧勝彥的人亂跳針是很正常的,默擯置之. 05/25 20:24
推 ostrichw:xd好兇的佛教徒....可見您還不是佛... 05/25 21:00
→ ostrichw: 請好好實修吧xd..你正道你的...我外道我的 05/25 21:00
兩位請都克制一點
雖說我不是很有資格說別人的人
但是David大 請問對人不對事是一個佛教徒該有的行為嗎
請不要實修到後來忘記了世俗的道理
==
o大 動不動用對方尚不是佛說嘴 有甚麼意思呢
雖說或許我們修行不夠
尚且不能作到時時觀照人人都是未來佛並且敬之
但是 對別人的指導 我們可以接受的接受之
不能接受的 感謝其願意指導我們的心就好
不需要硬爭出個是非吧?
==
或許大家對我上面這段話有意見
但是我想 就算有意見po版也不甚好 畢竟不見得對所有人都有助益
有指教的話就請回信給我吧 感恩^^
※ 編輯: flamerecca 來自: 140.112.28.92 (05/25 21:11)
→ DavidHilbert:要是看到錯誤,卻不敢把錯誤說出來,只想搞河蟹. 05/25 21:17
→ DavidHilbert:這不是世俗的道理,只是共產黨發明的歪理. 05/25 21:18
我沒有說你把錯誤說出來這段
我說的是你對人不對事這段。
我沒有公告警告或者水桶你只是因為我認定你還沒人身攻擊罷了。
※ 編輯: flamerecca 來自: 140.112.28.92 (05/25 21:37)
→ DavidHilbert:我對事也對人,他這個人本來就講話亂跳針, 05/25 22:02
→ DavidHilbert:我實話實說而已. 05/25 22:02
→ DavidHilbert:如果你覺得我說的話不對,就舉出具體的論證, 05/25 22:03
→ DavidHilbert:說他其實講話沒亂跳針. 05/25 22:03
→ DavidHilbert:但如果你說不出具體的理由,只會講一些空洞的話, 05/25 22:05
→ DavidHilbert:這樣我是不會理會你的. 05/25 22:05
推 ostrichw:XD跳針...說的真好...你我也在六道跳針了不少輩子 05/25 22:06
→ ostrichw:看來....您還是會一樣繼續跳下去xd 05/25 22:07
→ ostrichw:好好實修吧 05/25 22:07
→ AHJKL:--------------------請勿爭吵,本板以清淨為主。---------- 05/25 22:12
推 AHJKL:B:吵架之文章(鎖文)。(雖然吵架,但無違反第一點,為免有違 05/25 22:14
→ AHJKL:"清淨"原則,故鎖文。) 請雙方私下信件討論。 05/25 22:14
→ AHJKL:●以下文章(刪、鎖文、水桶)是否違規之判別,以板主認定為 05/25 22:14
→ AHJKL:之。 --------------------- 05/25 22:15
→ AHJKL:依照板規"第三條B項"↑ 05/25 2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