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Learn_Buddha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 引述《ycc124 (無染著心 恭敬心 卑下心)》之銘言: : http://www.cbeta.org/result/normal/T14/0468_001.htm : 感想與請益: : 請問有人知道 眾和合時 是什麼意思嗎? 我查字典只有找到和合,可是我看不懂. 出處: 朱芾煌《法相辭典》字庫 瑜伽十卷九頁云:云何和合義?謂諸緣聚集義。 ##二解  瑜伽五十二卷十一頁云:復次云何和合? 謂能生彼彼諸法諸因諸緣、總略為一,說名和合。 即此亦名同事因。又此差別者,或有領受和合。 謂六處緣觸,或色等緣,或作意等緣;或觸緣受。或有引生後有和合。 謂無明緣行等,受緣愛,愛緣取,廣說乃至生緣老死。或有六處住和合。 謂四食及命根。或有工巧處成辦和合。 謂工巧智及彼相應業具士夫作用。或有清淨和合。 謂十二種無雜集會,即自他圓滿等。又有世俗和合。 謂諸有情,依彼意樂增上力故;互不相違,無諍無訟,亦不乖離。 ##三解 瑜伽五十六卷三頁云: 問:依何分位,建立和合?此復幾種?答:依所作支無闕分位,建立和合。 此復三種。謂集會和合,一義和合,圓滿和合。 ##四解 此勝論師義。唯識述記五卷十頁云: 和合體者:能令實等不相離而相屬,此能詮緣因,名和合。 又云:和合是一。 ##五解 雜集論二卷四頁云: 和合者:謂於因果眾緣集會,假立和合。 因果眾緣集會者:且如識法,因果相續,必假眾緣和合。 謂根不壞,境界現前,能生此識作意正起。如是於餘一切,如理應知。 -- 謂諸菩薩於諸法因,要先善己。方於緣起,應得善巧。 【攝大乘論】 次後,於緣所生諸法,應善其相,善能遠離增益損減兩邊過故。 次後,如是善修菩薩,應正通達,善所取相,令從諸障心得解脫。 次後,通達所知相已,先加行位六波羅蜜多,由證得故,應更成滿增上意樂,得清靜故。 次後,清淨意樂,所攝六波羅蜜多,於十地中分分差別,應勤修習,謂要經三無數大劫。 次後,於三菩薩所學,應令圓滿,既圓滿已,彼果涅槃,及無上正等菩提。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8.34.37.90
ycc124:非常感恩您 ^^ 01/14 09: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