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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book.bfnn.org/books2/1028.htm#a20 優婆塞戒經 業品第二十四 『修十善已,一一事中得三解脫。 是十惡業決定當得地獄果報,或有餓鬼,或有畜生; 餘果則得人中短命,貧窮乏財、婦不貞廉,有所言說人不信受, 無有親厚,常被誹謗,耳初不聞善好之言, 能令外物四大衰微,無有真實,惡非暴雨,爛臭敗壞, 土地不平,無有七寶,多有石沙荊棘惡刺, 時節轉變,無有常定,果蓏少實,味不具足。 若欲破壞如是等事應當至心修行十善。 是十善法,三天下具,或有戒攝,或非戒攝; 北鬱單曰唯有四事;地獄有五;餓鬼、畜生、天中具十,非戒所攝。 欲界六天無有方便唯有根本、成已二事。』 『夫業道者,一念中得。 如其殺者、可殺、俱死,是則不得根本業果。 若作莊嚴,事竟不成,唯得方便,不得根本。 作莊嚴已便得殺者,得根本罪。如其殺已,不追成已,無無作罪。 若殺者一念中死,可殺之者次後念死,殺者不得根本業罪。 若遣使殺,使得作罪,口敕之者,得作無作罪; 若惡口敕,亦得作罪及無作罪。 若其殺已,心善、無記,亦得作罪及無作罪。 若有說言:過去已滅,未來未生,現在無住,云何名殺? 一念不殺,微塵不壞,若一不殺,多亦不能,云何言殺?是義不然! 何以故?雖復現在一念不殺能遮未來使不起故故得名殺。 以是義故,不可以見一處無殺,舉一切處悉便無殺。 有人刺手則便命終,或有截足而命全者。 頭則不爾,刺截俱死。若有作已得大罪者,是名業道; 三業自得,七業自他。若無作者,亦無無作。 或有說言:身業三事有作無作,口不如是。是義不然! 何以故?若口無作、無無作者,口敕殺已,不應得罪, 是故口業亦應有作及以無作。 心則不爾,何以故?賢聖之人不得罪故。 何因緣故名作、無作?是業墮於三惡道故,生於人中壽命短故, 所有六入常受苦故,餘果相似根本正果,或有相似或不相似。 受果報時,在活地獄、黑繩地獄、餓鬼、畜生,人中三處受於餘果。 若於一人作殺莊嚴,作莊嚴已,有二人死, 當知唯於本所為人得作無作。 若有說言:色是無記,命亦無記,如是無記,云何殺已而得殺罪?是義不然! 何以故?如是身命是善惡心器,若壞是器,遮於未來善惡心故,是故得罪。 若王敕殺,待臣稱善,是王與臣罪無差別; 獵亦如是。若有垂終,其命餘殘有一念在,若下刀殺,是得殺罪; 若命已盡而下刀者,不得殺罪。 若先作意規欲撾打,然下手時,彼便命終,不得殺罪。 若作毒藥與懷妊者,若破歌羅邏,是人則得作無作罪。 若自刑者,不得殺罪。 何以故?不起他想故,無瞋恚心故,非他自因緣故。 或有說言:若心在善、不善、無記,悉得殺罪, 猶如火毒,雖復善心、不善、無記,觸食之者悉皆死者,是義不然! 何以故?世間有人捉火不燒,食毒不死,非惡心殺,亦復如是不得殺罪,如諸醫等。 或有說言:婆藪仙人說咒殺人、殺羊祀天,不得殺罪。是義不然! 何以故?斷他命故,癡因緣故若見人死心生歡喜,當知是人得成已罪。 見他殺已,心生歡喜,出財賞之,亦復如是。 若使他殺,受使之人到已,更以種種苦毒而殺戮之。 口敕之者,唯得作罪受使之人,兼得二罪,作以無作。』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5.83.164.86 ※ 編輯: ycc124 來自: 115.83.164.86 (10/14 22:12)
lilneige:很多經典都有強調十善,可見十善真是重要。 10/15 00:22
ycc124:感恩l君菩薩引言...這篇經文讓我對業力作用學到很多 thanks 10/15 17: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