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rod007 (月‧優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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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Re: [討論] 本次社員大會之臨時動議提案
時間Wed May 26 09:49:32 2010
※ 引述《gogogofish (走走走魚)》之銘言:
: 由於社員大會將近
: 所以我又把我們的章程看了一遍
: 然後把我們的現行制度想了一下
: 想提出幾點動議供大家表決還有一些想法和大家分享
: ☆☆先說明我所提的是對於球隊的運作部份,完全沒有對「個人」的任何意思表示☆☆
: 首先是監委的部份
: 這一年下來,監委並無任何發動的事務
: 我在想既然我們當初想要這個職務而設立,是否不要讓它形同虛設?
: 根據章程9-1
: 監察委員主要協助本隊財務監督工作及幹部會議執行會員大會決議事項情
: 形,監督每季財務報告之完成與公告。
: ★我的提案一是於章程9-1增列
: 1.協助本隊財務和「隊務」監督工作
: 2.「監委每季需報告一次以上之本隊財務或某些隊務監督結果,並將報告公告於板上」
: 說明:
: 1.我舉例說明,隊上關於遲到或未到之處置為罰佔場或是罰金,
: 但實際上器材組有無編入佔場名單或是財務組有無收取罰金的部份,
: 可以由監委來幫我們確認,才不會導致有的人受罰有的人過了就沒事的不公平對待
: 其中罰金為「財務」部份,佔場則為「隊務部份」
: 2.舉例說明二,根據章程9-(2),隊上管理的職責:負責會員造冊、球隊之文宣及公告。
: 管理有無造冊、文宣和公告是由隊長負責,監委則可以幫我們確認隊長有無在關切
: 隊上幹部應負責之「隊務」工作
: 3.隊務的範圍其實很廣,除了我上列的兩個例子之外,舉凡隊長有無籌備辦理各項旅遊計
: 畫或聯誼活動;器材組有無正常管制壘球的使用並作登錄統計用量表;訓練組有無規劃
: 聯誼賽之流程等等,所以一季一次的報告應該不為過
: 4.由於隊務的範圍真的很廣,故我提出「某些隊務」是覺得監委可以自由對於哪些自己
: 或是隊員有疑慮的隊務發動監督的動作
: 5.所以我認為監委的工作其實是很重要的,而且直接向所有隊員負責,故提出「監委需
: 增列隊務監督及每季需報告一次以上」之提案
: ---
: ★我的提案二:
: 將章程第二十七條之文書組更改為「當時管理」
: 說明:根據章程第二十七條
: 本隊為求會務的完整管理,會員住址電話如有變更,請務需向文書組更改資料。
: 但現行編制並無文書組,那要改資料到底是要找誰!?
那這樣 第九條幹部職務也是否要做修改(會員造冊的部分,增加會員資料管理更改)
(2)球隊管理:負責協助隊長處理一切會務並負責球隊內部各項活動之推行及
策劃督導。維繫球隊之公共關係與會員良好互動,引導新進球員,並聯絡
因故離隊之會員。負責會員造冊、球隊之文宣及公告。必要時暫代隊長職
務。
: ---
: ★我的提案三:
: 在章程第九條增列「(6)經理:得從缺;每季須到場三次以上,負責拍照、點名和
: 其他隊務之協助;擔任球隊經理得由隊費提供一件制式球衣」
: 說明:
: 1.首先,感謝lanyhsu,也就是leader的女友,表現出擔任本隊經理的意願,但我本人
: 的建議是希望你們小倆口能夠先溝通,如果將來有因為球隊的事發生爭執或不愉快,
: 這絕對不是我們大家所樂見的^^
: 2.其實經理99.999%是隊員的女友,要找一個不打球純粹照相幫忙的人談何容易,既然
: 目前有人有意願,就該打鐵趁熱將章程中經理的部份補上,我所提案的文字中將來若
: 有遺漏或忽略也便於下次的修改
: 3.既然提供經理球衣的權利,那每季出席三次的義務應該不算太過,平均一個月一次應
: 屬得宜
: 4.趁這個話題順便提一下,如果隊上有多位經理應該會讓隊上的氣氛更加熱鬧、活絡,
: 我想大家應該都認同這點吧,所以______
: ★另外
: 1.第二十八條的部份,現行制度是由器材安排三人一組,並只執行佔場工作,其他
: 如收球、球場清理或是保管的部份,並未執行,所以是否修改、刪除或是強制執行
是否可考慮練習、賽後的保管亦採分組編制(如五人一組輪流保管某項球具)
清理採值日生輪值(按背號之類的)
然後比照出席率的要求?
: 這我不知道怎麼改,和大家討論一下
: 2.前項提到器材安排佔場之工作,但於章程中並未列舉,所以是否增列?
OK
: 3.近期有少數隊員出席率很低,但由於我們並無造冊,我無法提供數據,但我能想到的
: 問題是,是否要要求出席率呢?如果今天25個上限名單中(傷兵名單不計),
: 有16個人都整季不能來,或只來個幾次,那我想剩下的人也不用玩了吧!!
: 說句實際一點的話,如果有一半或三分之二以上的時間不能參與練球或比賽,
: 是否也表示其實作息以及狀況是不適合本球隊的(當然傷兵名單不列入考慮)
我個人傾向未達2/3季出席的個案納入幹部會議討論其去留
前項球具保管球場清理亦可納入(我不是很能接受只來打球不盡義務這件事)
: ★總結
: 1.前文提到三項提案是我目前想到的,我不知道提案是否要經過附議?或是若有人對於
: 我提案的文意贊同,但文字的部份有意見應如何處置?
提案需要附議 其實開會員大會提出來的才能叫臨時動議XD
會前這種都是提案需要附議人 然後納入開會討論議程
: 2.有些部份也許請隊上先召開隊務會議討論
是幹部會議嗎?XD
: 3.我希望每個人也都能將章程看一遍,提出自己的疑慮,我知道這東西很無聊,但既然
: 有,為什麼不讓它更貼近我們?真正遇到問題,有章程也能減少衝突、避免傷感情
: 4.打到這裡,其實就連我本身都很懷疑,我是否有耐心將本篇文看完XD,但我還是希望
: 大家能幫忙想一想我們還有沒有什麼問題待解決的,這也許也是我最後一次和各位討論
: 這方面的事了吧!!
: 5.我一直有一個願景就是期待我們左岸能一直傳下去,
: 甚至有朝一日我兒子打擊的時候,他叔叔幫他當壘指,
: 他投球的時候,我能擔任他的三壘手!!!
我比較希望我的小孩組隻慢壘隊 我當教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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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附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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藍月,不落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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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qm:乾脆以後大夥的小孩都帶出來認識一下好了XDDDD 05/26 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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