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iamperson:推! 07/16 22:27
推 gogogofish:咦!?原來現在改章程那麼簡單有效率呦 07/16 22:47
→ gogogofish:我認為晚到要x2的話 那早走應該也要 07/16 22:56
→ gogogofish:感覺早走比晚到更影響球隊(不論練球還比賽) 07/16 22:58
→ gogogofish:我好像搞錯了 哈哈 行動版果然很難用= = (那我附議) 07/16 23:05
→ raise32:當初值日生佔場是因為場地會有搶場地的問題 現在已經不合 07/16 23:14
→ raise32:當時候的狀況 且依據章程第10條 可以召開臨時會檢討 07/16 23:15
→ raise32:練球到練到幾點大家都不知道 甚麼時候算是早離開其實比較 07/16 23:17
→ raise32:難去定義 因此先從晚到的做說明 07/16 23:18
→ raise32:且變更的做法 可以降低大家的負擔 若執行後認為可行 07/16 23:19
→ raise32:章程的部分我會再做修正 07/16 23:19
→ raise32:謝謝gogo的意見唷 07/16 23:28
推 ian0708:我誤會了! 阿昇的意思 可能要再討論 07/16 23:53
推 gotoplayball:誰叫樓上忙著把妹XD 07/17 00:24
→ raise32:小右哪邊誤會了? 07/17 06: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