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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個住宿生 今年是我第二年住現在的宿舍 上學期 學姊們搬走(A跟B) 然後外面留了上兩屆學姊們的書(其中有一個是黑戶C跟D) 這學期開學之前B學姐跟我說 外面的書可以隨便我處裡 賣掉或是自己用都可以 開學後就賣了兩本 有一本自己用 現在 期中考之前 學姊C跟D向學姊A要書(學姊A保管) 學姊A向我們要 可是書已經賣掉了 然後我這整學年都要用書 所以A要我把賣掉的錢賠給C跟D並歸還我現在要用的課本 因為他一直說我這樣賣人家的書是不對的(是B跟我說可以賣我才賣的...) 所以我就答應了 可是真的是很不爽 後來A又打來 跟我另一個室友(同住兩年)說 我室友就將來拿書的時間延到期中考結束 請問 我一定要把書還回去嗎 錢也一定要付嗎(他們根本不知道我賣多少) 還有以台X這種不是很有效率的學校處理方式 我往上呈有用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204.178
berth:本板恕"不"提供法律問題詢答,請於服務時間來社面談 11/13 07: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