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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大家不要複製貼上, 用手寫的!!! 或者案由敘述方式有些變化, 老師說下次在發現複製貼上,或者是複印者, 會開始扣分!! 請各位社員注意一下!!! 關於第四次案例要旨,5月31日當天交至許老師桌上, 或者6月13日交至許老師桌上, 這兩天擇一繳交皆不扣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214.38 ※ 編輯: ttyjoy 來自: 140.112.214.38 (05/11 12:01)
coconutwei:行事曆上沒有第四次案例要旨吧??(我是看置底文的) 05/11 19:03
ttyjoy:樓上....你在重看一次可以嗎 囧 05/11 19:53
coconutwei:看到了...顏色一樣XD 05/11 21:37
chensui:原來老師會看喔... 05/12 15:46
ttyjoy:沒錯!!! 05/13 00:13
blueskylovee:之前有個政見說一組交一份要旨不知道可不可行? 05/14 15:28
ttyjoy:老師說案例要旨有評分之必要,所以無法變成一組繳一份 05/14 22:42
lynechrista:呃 看不太懂 是說案例要旨只能用手寫不能用電腦嗎 05/15 02:44
ttyjoy:案由敘述方式不一樣!!! 05/15 09: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