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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稍微解釋一下, 許老師對於案例要旨的想法, 就是評鑑大家在法律服務課程的參與程度, 所以每個人聽到當事人敘述案子著重之處應該會有不同, 大家就把自己聽到案由的重點以及敘述方式用電腦打、手寫皆可, 並沒有要求各位社員一定要手寫!! 請各位社員不要誤會!! 還有擬答的部份,敘述的方式可以不同, 但結論應該要相同!!因為是同組討論出來的答案, 不可能產生不同的擬答。 若社員還有問題,可以推文說疑問!! 大致上就是這樣!!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214.38
ddkitten:請問案例要旨需要寫擬答嘛? 05/16 00:23
ttyjoy:阿..我之前是有寫了 我不知道其他組是怎麼運作...應該寫 05/16 00:42
ttyjoy:案由即可吧 05/16 00:42
ddkitten:謝謝張總! 05/18 2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