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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第十二組帶組研究生 基法一林傳勝 今天服務時有聽聞本學期開始將廢除指定制度 整體來說 廢除指定一事 有好有壞 好處是 部份組別不必再忍受"特定"熟客的疲勞轟炸 例如邵先生 水根伯一類的熟客 而可以有更多機會接觸不同的案件 但壞處也是相當明顯 法律服務的案件 有一部份是我們會陪伴當事人 由訴訟前 一審 二審 三審 一路走下去 或者有部份當事人是同時間有數個案件在進行 此時不能讓當事人指定 即使我們都很有耐心聽當事人講 但當事人每來一次即必須將複雜的案件再說一次 對當事人來說 無異是個折磨 同時也不必要的損耗雙方的時間 ........................................................................... 因此在利弊權衡下 能否折衷將制度改為 合意指定 亦即過去分發案件僅由當事人單方指定 被選定的組別只能被動接受 而合意指定則是讓當事人先指定 由叫號同學詢問被指定組是否同意 如被指定組同意 即讓當事人指定成功 若被指定組拒絕 則將當事人隨機分配 一來 濫用法服的"熟客"可以均衡讓各組的來承擔 二來 真正有需要的"熟客"節省勞力時間 這是我個人小小的建議 煩請總幹事轉知一下老師<(__.__)>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4.181 ※ 編輯: ishare 來自: 140.112.4.181 (03/06 20: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