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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請問一下學長姐 期初社員大會時有拿到一份參考資料 關於案情的部份 陳述事實完後的 "問題" 是為當事人所問的問題呢? 還是我們自己必須整理出來的爭點? 懇請學長姐解答了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5.82.248.18 ※ 編輯: hyacinth123 來自: 115.82.248.18 (12/21 20:54)
Limportant:不必限制於當事人的問題,可以列出自己整理的爭點 12/21 23:08
Limportant:以你自己覺得應該如何探討這個案例事實去提出問題 12/21 2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