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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版名可是隨時改(不過本版大概也不會改) 但是英文版名就很重要,不能常常改,因為會麻煩小組長 目前的英文版名是用Jurisprudence一字,但是卻有一個麻煩, 因為字太長,於是最後的e就沒辦法顯示出來。 這個版的人數有愈來愈多了,請問大家對此有沒有什麼看法? 當然,這不僅僅是版名的問題,也是關於大家對於「法理學」的認知的問題。 所以,大家覺得怎麼樣的英文版名比較好? 是維持現狀? 還是換個名字? 請大家提出來幾個方案,到時候我會辦投票的。 請發表意見,謝謝大家 -- 近身球是正常的, 沒有近身球,就顯示不出外角球的威力 ~~陳義信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sie.ntu.edu.tw) ◆ From: 218.160.51.84
Alfred:試試拉丁文吧,應該比較短吧…… 推 140.112.150.86 05/26
Alfred:或許,用Juris就可以了? 推 140.112.150.86 05/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