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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系(或不是學法律的)的人,對於「違法」的理解,如果只能 與「道不道德」(或價格高低,套用本地某些「法律經濟學大師」的 說法)扯上關係,想像力未免太薄弱了吧? 一個人違法是法律問題,同時有三千萬人違法,那麼有問題的可能 不是「違法」的人,更可能是法律本身的問題,或者是科技與情勢快 速變遷下的產物。 我舉一個例子就知道了。Napster v. RIAA ※ 引述《hsuans (大豆)》之銘言: : ※ 引述《Simon (我是素食寶寶喔)》之銘言: : : 的確,我的重點是要說明 : : 違法行為在一般人眼中多少帶有不道德的色彩 : : 但實際上人在做選擇時 卻很少考量到道德問題 : : 而只在利害關係上打轉 : : 法律規定因為規範事件不同 有時未能發揮其立法功效 : : 此時"非正式規範"的道德...天職...責任...榮譽...誠實 : : 等價值提倡教育便應蘊而生 : : 道德與法律的關係也由此展開 : : 例如:派警察抓違法過馬路的機會成本很高 : : 所以行人尊守交通規責 是守法好禮的表現 : : 好國民要遵守交通規則的口號就傳唱不絕 : 其實我不覺得「天職、榮譽......」這些屬於道德 : 與其說是道德,還不如說是教條主義的產物, : 是一種附加的口號與責任。 : 違法行為是不是道德的,不一定。 : 因為有時候違法,但是不道德的行為(比如殺人) : 有時候違法,但是並非不道德的行為(比如闖紅燈) : 也有時候是違法,但是是道德的行為(例如協助政治犯) : 最後,當然還有不違法,但是不道德的行為(太多不列出)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sie.ntu.edu.tw) ◆ From: 140.112.6.182
hsuans:這剛好是我少數知道的美國判決.....XD 推 218.160.49.130 05/31
hsuans:不過法律人的想像力薄弱也不是一天兩天的 推 218.160.49.130 05/31
hyperion:那是台灣的法律人才這樣 美國可沒這麼糟 推 140.112.6.5 05/31
hsuans:我說過了啊,本版畢竟還是以學術為主。 推 218.160.49.130 05/31
hsuans:如果談法律人如何如何,似乎不太好..... 推 218.160.49.130 05/31
didadi:美國的法律人...hum...case要多看 推140.112.221.211 05/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