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LegalTheory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 引述《Simon (我是素食寶寶喔)》之銘言: : ※ 引述《hsuans (大豆)》之銘言: : : 其實我不覺得「天職、榮譽......」這些屬於道德 : : 與其說是道德,還不如說是教條主義的產物, : : 是一種附加的口號與責任。 : : 違法行為是不是道德的,不一定。 : : 因為有時候違法,但是不道德的行為(比如殺人) : : 有時候違法,但是並非不道德的行為(比如闖紅燈) : : 也有時候是違法,但是是道德的行為(例如協助政治犯) : : 最後,當然還有不違法,但是不道德的行為(太多不列出) : 我這樣說好了 "違"法行為 : 這句話本身就隱含價值判斷 : 就好像我如果換個方式講 : 我"守法"的殺人 負擔合法價格為 殺人償命 或無期徒刑 : 我"守法"的"任意穿越馬路" 負擔 價格為600元 ^^^^^^^^^^^^^^^^^^^^^^^ 我總覺得降講怪怪的ㄟ 因為假如交通規則規定"行人不得任意穿越馬路" 這時行人任意穿越馬路即為違法(違反道路交通規則) 如果按照Simon的講法 "我守法的任意穿越馬路" ... 這時候不就等於"我守法的違法"嗎? 我的意見是 無須避諱用"違法"這個字眼 因為違法的行為可能是理性的行為 也就是說 有時候理性的行為可能是違法的 : 當你說"違法"行為時 : 其實就隱含一種價值好惡在裡面了 其實也未必如此 如果我們把法律規定當作是一組規則 所謂違法就是指 行為人之行為與規則的要求不一致(或行為人的行為與規則所禁止的行為 恰好一致)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sie.ntu.edu.tw) ◆ From: 140.112.211.86
hsuans:推 推 218.160.49.130 05/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