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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hsuans (大豆)》之銘言: : 我想了一下,還是覺得放在這個版不太好, : 除非發文者可以把主題扯回法理學的部分(不太難吧) : 否則以後僅僅是討論法律系學生(或教授、律師、司法官)這樣子的文章。 : 我會砍掉的哦。 : 還有,關於討論實際案例的問題。 : 如果沒有與法律理論無關的文章也會砍除。 : 老話一句,有反對意見者請提出,謝謝。 其實類似這樣的主題應該可以留著才對.. 這是屬於法律社會學的一部分.. 研究法律文化,當然包括人民或社會大眾 對於法律從業人員的觀感,或者是對於法 學教育及律師養成,法官遴選等等的想像.. ------------- 又賺了一篇..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sie.ntu.edu.tw) ◆ From: 140.112.214.198 ※ 編輯: xanthorny 來自: 140.112.214.198 (06/05 06:33)
ikehunting:贊成  我認為侷限性不需要太高  推 203.68.107.253 06/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