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才和自由雲talk到一半然後斷線
因為等下有事要出去,所以先簡單說兩句(這樣有沒有大大的感覺 XD)
基本上我的立場是,號稱是一個法律人的立場
他應不該被假釋,That's our business.
應該要由心理學家、醫生.....有能力去判定他的人去評估他的再犯可能性。
而不是法律人、陳定南、台大師生或社會大眾。
當然,假釋應該受個案的監督,而不僅僅是只要達到門檻就放人的形式主義。
but,無論如何,他服完法定刑(如果一直不被假釋)的話還是會被放出來。
難不成要以社會的大義來關他一輩子?
如果他服完了十七年仍然有極大的再犯可能性,那麼或許當初的法律、法官
或刑事政策應該判他更長的自由刑。
但是,被放出來也就被放出來了,頂多派個人形影不離的跟著他。
反正啊,所謂社會這種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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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ꈠ 煮豆燃豆萁,
▄▄▄▄▄▄▄▄▄▄▄▄ꈊ ▄▄▄▄▄▄▄▄▄▄▄▄ꈠ 豆在釜中泣,
▄▄▄▄▄▄▄▄▄▄▄▄ꈊ ▄▄▄▄▄▄▄▄▄▄▄▄ꈠ 本是同根生,
▄▄▄▄▄▄▄▄▄▄▄▄ꈠ 煎豆別太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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