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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個人覺得 動物權的核心觀念 是人 私有產權 概念的 延伸 (我中了私有產權制度的毒很深) 總統豬要不要殺 能不能養 台北市青田街的老樹 能不能修減 台中市的空地雜草過長是否該罰 這些問題本質上都是 有一群人 對其他人的某些私有財產 使用方式有意見(看了不爽)或稱有外部性 因此想找個說法 發明一套"說辭" 來遂行增加自己"福利"的動作 當然我不是說 私有產權制一定最好 只是很多時候 釐清產權的歸屬 與其中所涉及的交易成本 是有助於探討 類似這種 一群人想以 法律 道德 價值觀.... 來剝奪 另一群人的私有產權完整性 的問題 最後也是重要的反思 私有產權 又是個啥東西呢 p.s1 動物有權嗎 似乎不過是 一群假道學(人道飼養是有很大利益可圖的喔) 看不慣另一群人的某些行為 所創造出來的東西 p.s2 動物權有名著作 peter singer 的 動物解放 也是不錯的參考書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sie.ntu.edu.tw) ◆ From: 210.85.249.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