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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伸懶腰) 這裡好像變刑法的討論版了 不過在版主出面說話之前 這空間再借我問個問題一下...感激 那天有人問到我說黃師的預見和預見可能到底要如何判定 我想了一想,條件其實不需要認識 (當然有迴避可能意義存在的條件就可能有認識的錯誤) 那對於所謂的反常因果其實也沒什麼差 反正你做了危險行為,終究造成法益侵害 主觀上亦有實害故意,似乎就既遂了 那麼令人想不透的就是反常因果中 黃師總是說這個人沒有預見,或者沒有預見的可能 可是在他的認識對象(即客觀不法)中只有條件啊 那他要怎麼說這裡的主客不合致? 所以我是認為啦 黃師的主觀不法有蘊藏相當因果的判斷(是哪一種相當因果的判斷就先不管) 但是客觀上他卻極力否定相當因果的存在 恩,所以在這邊,我覺得他好奇怪啊!!! 可是,為什麼大家念得那麼順理成章,是我哪裡弄錯了嗎? -- 男人把夢想 託付給男人!!!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151.183
JohnWayne:我親自問過他這個問題 推140.112.151.144 12/17
blackb:那他說什麼呢 泡湯那天在說好了 推 140.112.152.48 1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