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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ahyang (dworkinized)》之銘言: : 太好了,這個版終於開始有點法哲學、法理學、法理論的味道了。 : 那麼請問,為什麼目的可以證成手段? : 在什麼時候目的可以證成手段? : 什麼時候又不能? : 界線在哪裡? : 比例原則真的提供解決方法嗎? : 再怎麼神聖的目的可以用恐怖活動的手段證成嗎? : 到底人的生活中有沒有這樣一種共通善, : 可以被用來證立,有些事情我們必須犧牲? 比例原則其實重點並不是在「目的」與「手段」 而是在「目的所能獲致的利益」和「手段所造成的利益損害」之間的問題 所以處理的是兩個利益之間的比例問題 如果以目的和手段來觀察的話,可能是終隔一層 用目的來證成手段當然是有問題 但比例原則其實是用大利益合理化對小利益的限制 所以才會有狹義與廣義的比例原則之分 狹義的比例原則才是真正比例原則的核心問題 廣義的比例原則中的前兩個步驟 第一個處理的是「目的所能獲致的利益」 第二個處理的是「手段所造成的利益損害」 都只是為第三階段的價值對決鋪路、先把要權衡的利益特定出來而已 基本上,對於比例原則的質疑我認為都是正確的 這個理論的確不能解決任何爭議 因為他畢竟還是一個價值對決的問題 但是對於將問題分析清楚,我認為還是有一定的幫助 至少逼迫國家把他的目的、手段和所考量的利益說出來 這些要素對於修法、法律解釋與適用是很有幫助的 譬如可以利用目的論的限縮來牽制法律、緩和對劣勢利益的限制 所以也不能說是完全沒有用處 -- 法律的亂源: 法官想當神 白癡想做法官 神只裝白癡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6.83.180 ※ 編輯: juotung 來自: 218.166.83.180 (06/19 11:42)
ikehunting:目的和手段之間的關連性 203.68.107.77 06/19
genetaipei:JUOTUNG好棒 218.166.38.20 06/22
genetaipei:原來的簽名檔比較好 218.166.30.229 06/23
kevend:我也推簽名 61.228.140.162 06/23
genetaipei:JUOTUNG是奇摩法律板板主喔 218.166.29.165 06/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