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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CrazyMarc (稟承千年卓絕意志)》之銘言: : 同情弱者?那可從來不在我的腦中出現過,成功就是要剝削弱者欺壓弱者 : 重刑思維是方便統治的手段,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沒錯,那在同情受刑 : 人之前,怎不想想他們的可恨?事不關己的確什麼話都說的出來,但是即 : 使是自己的親人,也得看看自己的出力有無回饋,栽贓嫁禍別人會,我就 : 不會嗎?相對毀滅保證才是真正的平和之道。 你所謂的「成功」 你以為你是在剝削弱者、欺壓弱者 但正好相反 你其實是在剝削強者、欺壓強者 你剝削強者、欺壓強者,來保護像您這樣的弱者 這樣的弱者,在赤裸裸的暴力底下,不堪一擊、立即毀滅, 只好靠一張嘴來扭轉乾坤(例如栽贓嫁禍什麼的) 用道德、法律等理念來顛倒自然的強弱狀態 讓敢於暴力者自以為自己是弱勢。 你似乎深信相對毀滅的保證是真正的平和之道 但遇到被您這樣的人所欺壓的人想要以真正的暴力來實現這個毀滅, 你又怕了。 急著想要用「方便的」統治手段炮製他們、讓他們服服貼貼的 為什麼? 因為你口中的「互相毀滅的理論」只是打嘴砲,玩假的 正因為玩假的 所以才敢大棘棘的談毀滅 只敢口頭恐嚇 真要相互毀滅,卻又怕得要死。 這很正常,因為這是弱者的表現。 弱者談毀滅是因為怕毀滅 這樣的「互相毀滅」或許只是一種行為的合理化藉口 (聽起來頗公平,所以幹起事來理直氣壯) 但不是之所行為的真正理由 弱者腦袋裡真正想的可能是: 「弱者可以毀滅強者、強者不能毀滅弱者,這才是真正的平和之道」 更白一點講,就是: 「我可以毀滅你,你不能毀滅我,之謂大同」 實際的作法說穿了就是:「如何讓強者成為絕對的弱勢?」 我沒有說你錯, 這樣的作法我覺得沒什麼問題, 反正只要有人肯服從,就有人會有權力 權力服從關係是實然關係;而非應然關係 沒什麼應該不應該的 但壞就壞在你權力在手 卻忘了你才是弱者、那些敢於暴力的人反而是強者 搞到現在,弱者還以為自己是天生的強者 想要對真正的強者施暴(!) 為什麼法律要講道理? 正是因為法律是弱者的法律 弱者只能靠講道理來與人周旋 使人拳頭不服,但心服口服 現在,弱者控制了法律、掌握了「理」的論述權力 何以猶不知足,硬要跟強者玩暴力? 強者本來是不用講道理的 是因為弱者跟他講道理 他才有被說服的可能(所以才會有刑罰的一般及特別預防的功能) 現在弱者以為自己是強者 也想學人不講道理 那強者何須跟弱者扯這些五四三的? 這樣一搞,只會讓這個保護弱者的法律體系崩潰掉 壞人或許可恨、或許可憐 但所謂刑法的謙抑性 最大的著眼處並不是壞人的可恨、或是可憐 而是為了維持這一個高舉理性、崇尚和平的法律體系 殺掉壞人、把壞人關起來,只是其次 維持這一整個讓人(尤其是強者)希望去講道理的制度, 才是弱者安全的最終保障 我們大談刑法謙抑性 其實是為了保障好人 要您同情他們 實是為了你好 -- 法律的亂源: 法官想當神 白癡想當法官 神想裝白癡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9.96.1 ※ 編輯: juotung 來自: 61.229.96.1 (11/18 03: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