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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看到報紙新聞 關於總統大赦的新聞 一質覺得很疑惑 想請教一下版友 1.總統大赦 這是根據哪一條法律呢? 有什麼限制? 或必須經過什麼樣的程序呢? 2.立法理由呢? 這樣難道不會侵害到司法權嗎? 我的意思是~ 行政立法司法考試監察五權分立 若總統可以隨心所欲地釋放犯人 行政權不會侵害到司法權嗎? 3.歐美國家 有這樣的制度嗎? 我沒有特殊的政治立場 只是對法律制度好奇而已 先謝謝版友的回答!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3.43.60 ※ 編輯: reneejen 來自: 220.133.43.60 (04/28 13:40)
nicklee0921:憲法40條 總統依法行使大赦、特赦、減刑及復權之權 04/28 13:44
sdsdfd:憲法第63條 立法院有議決法律案、預算案、戒嚴案、大赦案、 04/28 22:01
sdsdfd:宣戰案、媾和案、條約案及國家其他重要事項之權。 04/28 22:03
reneejen:謝謝兩位 04/29 12:23
jonathanchen:美國也有 柯林頓大赦名單中就有一位極具爭議的人物 04/29 20:49
jonathanchen:Marc Rich 04/29 20:55
reneejen:謝謝 05/03 2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