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reneejen (加油)
看板LegalTheory
標題[問題] 關於減刑
時間Sat Apr 28 13:39:06 2007
最近看到報紙新聞
關於總統大赦的新聞
一質覺得很疑惑
想請教一下版友
1.總統大赦
這是根據哪一條法律呢?
有什麼限制?
或必須經過什麼樣的程序呢?
2.立法理由呢?
這樣難道不會侵害到司法權嗎?
我的意思是~
行政立法司法考試監察五權分立
若總統可以隨心所欲地釋放犯人
行政權不會侵害到司法權嗎?
3.歐美國家
有這樣的制度嗎?
我沒有特殊的政治立場
只是對法律制度好奇而已
先謝謝版友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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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3.43.60
※ 編輯: reneejen 來自: 220.133.43.60 (04/28 13:40)
推 nicklee0921:憲法40條 總統依法行使大赦、特赦、減刑及復權之權 04/28 13:44
推 sdsdfd:憲法第63條 立法院有議決法律案、預算案、戒嚴案、大赦案、 04/28 22:01
→ sdsdfd:宣戰案、媾和案、條約案及國家其他重要事項之權。 04/28 22:03
推 reneejen:謝謝兩位 04/29 12:23
→ jonathanchen:美國也有 柯林頓大赦名單中就有一位極具爭議的人物 04/29 20:49
→ jonathanchen:Marc Rich 04/29 20:55
推 reneejen:謝謝 05/03 2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