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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關實證法~ 一個有關哲學的笑話 當一個人問:"為何要孝順父母?" 那麼他最需要的不是邏輯的辯證 而是欠揍! 如果今天 社會大眾認為吃狗肉沒什麼 那法律也沒有禁止吃狗肉的必要 如果社會對吃狗肉普遍的觀感是殘忍 缺德的話 有人問"為何不能吃狗肉?" 那麼社會也不會跟他辯論 而是給與道德上的譴責 再假設 若有人認為吃狗肉是合乎公序良俗的 那他就要說明 為何他的公序良俗和一般人的公序良俗不一樣 ※ 引述《aak (回不去了)》之銘言: : 今天和朋友討論一個關於"為何食夠肉 違法"的議題 : 爭點在於 今天憲法保障人民的自由 : 但為何禁止人民選擇吃的自由 : 狗並非保育類動物 : 所以想請問 今天這條法律是要保障怎樣的法益? : 而與此法律所要保障的法益相較 : 此項立法與人民在受憲法保障人民行動自由的框架下 是否有相抵觸?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9.117.155
RobertAlexy:你只是把問題丟給空虛的社會善良風俗了 12/02 04:32
marxo10926:重點在於道德與法律的分際,不在於公序良俗與否。 12/02 22:57
sdsdfd:若不是空虛的社會善良風俗,是否能夠有更好的解釋呢? 12/08 15:15
RobertAlexy:請問什麼是一般人的公序良俗? 12/09 13:16
RobertAlexy:當非洲國家的社會風俗就是女子要行割禮 12/09 13:17
RobertAlexy:就可以證明這樣的行為就一定是正確的嗎? 12/09 13:17
windder:一般人指的是台灣的一般人 12/09 16: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