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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也是商學院畢業,後來又回學校修法律 , 會學習法律,剛開始只覺得有趣 , 那是因為剛開始先碰觸民法和刑法.. 算是比較生活化的一科(個人主觀意見) 喜不喜歡法律,都在於個人怎麼想,這跟喜歡一個人沒啥兩樣, 可以講出原因,但也未必講的出原因 . 第一篇文章不交待是因為覺得無庸交待, 只覺得想出方法引發原po興趣才是重點, 因為我個人是這樣混過來的.. 煩時,不懂時,沒人可問時,也只能去書局混混看有沒有比較有趣的詮釋方式的書 唸法律確實可以幫助人(在幫助的同時當然也是會婊到某些人) 這都只是選擇立場不同 至於.. vala說的法理很重要..我完全支持..生硬的法條絕對會完全遏阻學習的興趣, 每部法,都有它中心的思想 ,每個法條都有它背後的立法意旨, 把握住這些東西才不會見樹不見林. GOOD LUCK~ : ※ 引述《rewank (rewank)》之銘言: : : 本身是商科畢業 : : 但最近工作需要碰到很多法律專業 : : 在完全沒有基礎與興趣的情況下 : : 真的覺得疲憊又苦悶 : : 法律倒底是哪裡吸引你們? : : 我應該如何轉換心境?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0.198.142.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