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ugusta:職業法官的專業性在解釋法律,至於判斷與評價事實的洞見只 04/04 20:22
→ Augusta:能靠經驗累積能否產生睿智。所以當法官還是要有些社會歷練 04/04 20:23
→ Augusta:再來當會比較好,但社會經驗豐富或資深又並不必然就睿智, 04/04 20:26
→ Augusta:那真的是看天份了...不然也不會有些高院最高院判決...... 04/04 20:28
→ camouflage:真相不是關鍵問題 重點是要決斷 事情有個了結 04/05 01:10
→ camouflage:吊詭的地方就是所以需要決斷的事情 本身是不可決斷的 04/05 01:11
→ camouflage:沒有法院這種外在的強制力介入糾紛就會一直繼續下去 04/05 01:12
→ camouflage:其實類似的問題具體而微就跟男女朋友分手誰對誰錯一樣 04/05 01:12
→ camouflage:哪些導致分手的事情具體情狀怎樣不重要 重要是分或不分 04/05 01:14
→ AndrewPublic:我以為評價事實部分除了法官自己的經驗(這實在太不可 04/06 09:54
→ AndrewPublic:靠了)可能還可以靠法院組織上設計一些為專門案件(比 04/06 09:55
→ AndrewPublic:如說,家暴)專門蒐集事實證據的人來補充法官的不足 04/06 09:55
→ camouflage:樓上看李昌鈺參與過的幾個台灣案件 他"下場"如何? 04/09 13:47
→ camouflage:又要法治國家又要全知通靈的包青天 這是潛在自相矛盾的 04/09 13:48
→ camouflage:所有的專家都靠資訊不對稱享有若干優勢 用這些人的優勢 04/09 13:49
→ camouflage:來瓜分甚至取代法官 差不多等於直接叫他們當法官了 但 04/09 13:50
→ camouflage:問題還是一樣的 人生複雜社會多樣 司法制度必須抑制多 04/09 13:51
→ camouflage:樣性換取安定性 在不完美的狀態下結案定讞 法官無法全 04/09 13:52
→ camouflage:知與其說是問題 不如應該說是制度設計的前提 亦即 廢話 04/09 13: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