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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LAW 看板 #1LEzfzCF ] 作者: vaiolin (起舞弄清影) 看板: LAW 標題: Re: [問題] 課綱微調問題 時間: Sun Apr 26 02:18:33 2015 過了一兩天都沒人回, 應該是我沒有把想問的點問清楚, 目前台灣高中課綱微調的問題在於, 高等行政法院判教育部在課綱審核過程中的資訊不公開違法, 案號:103訴1627, 當初過程是: 1. 課發會於102年11月23日, 檢核小組召開第一次會議,國家教育研究院院長柯華 葳最初只要求檢核小組對教科書中的名詞進行檢視, 提出報告。朱雲鵬在會中提出「臨時動議」,建議由 檢核小組直接微調課綱,獲得無異議通過。 2. 103年2月20日, 台灣永社認為教育部長蔣偉寧在當年1月主持的課審會議 程記錄中,寫下高中分組會議「同意」公民課綱微調, 但與會者會後轉述,會議內容應是「不同意」微調*(註) 。以此告發蔣偉寧偽造文書。台灣人權促進會去函教 育部與國家教育研究院要求公開課審會議成員名單、 完整會議及投票紀錄,遭到教育部拒絕,提起訴願遭 拒,向行政法院提出訴訟(2015勝訴)。 *註:參見103訴1627,當時統計時,把一些沒有表示意 見或表示仍有討論空間的,皆認作同意,因此方有老師 向立委告發,此事件之爆發。 3. 104年2月12日, 針對教育部僅花二週時間就完成課綱微調公聽會、審議 大會等程序,並逕行公告實施,面對輿論批判卻堅持不 肯公開檢核小組成員名單及會議內容紀錄,台灣人權促 進會提起訴訟,2015年2月12日臺北高等行政法院一審, 根據《政府資訊公開法》,判決教育部敗訴,教育部應 提供「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審議會」會議紀錄,供 台權會閱覽、抄錄其中簽到表部份;記名投票單部份, 亦應供閱覽和抄錄,訴訟費用則由教育部負擔。教育部 長吳思華表示不會因此停止新課綱的實行 .還有很重的一點是: 當初也有數個團體與立委一同因高中分組會議沒有表示 同意的,而向台北地檢署告發,而地檢署而後簽結之原 因亦有爭議。 --------- 想問這樣的話, 毒樹毒果的原理仍能適用, 仍能依此阻卻課綱的合法性嗎? 此外, 當時選定的選定的人選有很重要的爭議點在於,異動歷 史課綱,但選定的人卻許多不為其專業,即使合乎專業 ,也明顯有特定強烈統派立場。 請眾法律板友不吝賜教。 -- ┌────────────────────────────────┐ │「其實現在,什麼正義啊、公理啊,都已經不是重點了,       │ │現在的情況是,                         │ │誰的權力大,誰的資源多,誰就有那個資格來做那個所謂真相的論述。」│ │                                │ │_聯大外科副主任 邱慶成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40.112.77.134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M.1429985917.A.30F.html ※ 編輯: vaiolin (140.112.77.134), 04/26/2015 02:28:02 ※ 編輯: vaiolin (140.112.77.134), 04/26/2015 02:28:34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vaiolin (140.112.77.134), 04/26/2015 02:29:52
hereiam1022: 臺灣沒在管毒樹果實的八? 06/26 11: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