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License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想請教一題信託的題目 以股票為信託者,如已依相關規定為信託之公示, 惟未通知股票發行公司時,得否以其信託對抗該公司即以之對抗第三人? 想請問是否可以對抗 第三人和發行公司? 麻煩幫忙解決問題~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5.224.246.166
lovewhite:可對抗第三人 不得對抗發行公司 10/10 21:34
lovewhite:有公示可對抗第三人 沒通知發行公司 不得對抗該公司 10/10 21: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