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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 〔 呂欣憓〕 立法院院會今天三讀 修正通過職業訓練法部分條文,開放讓民間團體經申請 認證,可辦 理技能職類測驗,並可核發技能職類證書。 為促進民間參與辦理訓練,根據三讀通過條文,中 央主管機關得將養成訓練和轉業訓練 的職業訓練事項, 委任所屬機關或委託職業訓練機構、相關機構、學校、 團體或事業機 構辦理,接受委任的資格條件,由中央主 管機關訂定。 三讀通過條文規定,為提高技能水準,建立證照制度,應由中央主管機關辦理技能檢定 ,必要時得委託或 委辦有關機關、團體辦理,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或依 法設立的非營 利為目的的全國性專業團體,可申請技能 職類測驗能力認證。經認證的機關團體,得辦 理技能職 類測驗,並可核發技能職類證書給測驗合格者。 為提高國家職業技能水準,新修條文規定,中央主管機關應辦技能競賽;此外,經認證單 位辦理技職能測 驗時,不能有不實廣告或謀取不正利益、圖利自己或他 人,會務或財務 運作不能發生困難等,若違反相關規定 ,處新台幣3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中央主管 機關 可要求限期改善、停止辦理測驗、撤銷或廢止認證等。 三讀修正通過條文規定,取得技能職類證書者,如 果以詐欺脅迫賄賂等方法取得證書, 或證書租借他人使 用等,中央主管機關可撤銷或廢止證照。 中國國民黨籍立法委員侯彩鳳表示,法案通過後, 專業的產職業工會團體經申請,可辦 理職業訓練認證, 不只讓台灣專業認證制度普遍化,也可提升勞工技能; 另外,法案修 正後,取得乙級和甲級技術士證照者,得比照專科學校和大學院校以上畢業程度遴用,提 升勞工考證照意願。 新聞來源:http://www.edupo.com.tw/information10.asp?id=596 ================ 感覺以後,證照會變的不值錢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66.251.39
wattlin:現在一些奇奇怪怪的證照就滿天飛了 再來這一招... 10/26 19:16
wattlin:以後證照是要論斤批發嗎:P 10/26 19:17
wattlin:感覺很明顯是要讓那些民間批發證照的機構更好賺錢... 10/26 19:18
hank0624:推 wattlin 10/26 21:58
hank0624:開始要注重 發照單位了 10/26 21:58
shineflyo:這樣在沒做足功課下容易考到作用不高的證照…,難了! 11/05 17: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