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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potatoJr (身體健康)》之銘言: : 雖然已爬過文~ : 但還是有點不懂! : 目前持有高業證照! : 1.因為已經報名 "投信投顧法規一科" : 2.而要取得"信託業務專業人員測驗" : 故想報名 信託業業務人員信託業務專業測驗 "信託法規一科" : 而這需要 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事業之業務員測驗合格 : 所以應該 : 考過投信投顧法規一科後~ 就等同於 : 擁有"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事業之業務員測驗合格" : 接著就可以報名 : 信託業業務人員信託業務專業測驗 "信託法規一科" : 通過後就等同於通過"信託業務專業人員測驗" : 這樣對嗎? 兩種證照名稱不同,差別在於你待的金融企業, 打個比方某金融企業規定(假如)你有信託法規一科的證照, 等同於你擁有信託業業務人員資格同時也能銷售商品, 是不是每家金融機構都是這樣的做法不得而知, 也許有比較嚴謹的金融機構認為一定要(信託業務專業測驗合格證明書), 才能承認你是擁有信託業務的資格,這些都不能確定是不是真實, 因為並不是每家金融機構的背景都可以了解的徹底, 若你身邊周圍有人在金融機構當理專到是可以問一下, 簡單的說關鍵在於企業承不承認,承認就是有銷售資格, 但應該不是掛名信託業業務員資格而承攬商品。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8.128.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