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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LifeSciSA 看板] 作者: LifeSciSA (台大生命科學系) 看板: LifeSciSA 標題: [公告] 九十八學年度上學期第一次班代大會會議記錄 時間: Sat Sep 19 19:37:57 2009 九十八學年度上學期第一次班代大會會議記錄 會議時間:九十八年九月十七日十九時至二十一點 會議地點:生科館4B教室 主席:龐皓 記錄:林庭安 出席者:龐皓、鄭栢玔、林庭安、林秀娟、謝傳鎧、莊博舜、黃煒忠、林浩宏、周漢軒、 周航儀、林世青、許哲瑜、邱澗庚、陳彥廷、高世軒、饒益品、翁宗民、方慧詩、 彭毅宏、曹舜皓、張智揚、吳柏帆 A.關於學生活動空間管理授權契約 請參閱學生活動空間管理授權條約 *水藍字是9/18詢問系辦結果 關於第三條 (1)世青:如果內部設施因自然使用損壞,能請系方修繕嗎? 會長:可以 (2)煒忠:如果甲方未盡義務(例如未修繕),會有什麼處罰嗎? 會長:不會,因為財產屬於甲方 (3)小鹿:可以加"若甲方於期限內未盡修繕,乙方可自行修繕再申請甲方支付費用" 會長:第三項增加"...或由甲方提供經費,乙方協助修繕" (4)世青:賠償責任是以系學會費支出嗎? 會長:由損壞者賠償給系學會,系學會再賠償給系上 (5)小鹿:學生空間內若有損壞由系學會費支出,所以是否需要限定只有繳交系學會費者才 使用學生活動空間 會長:理論上空間是系上開放給全系生使用,故在賠償責任的歸屬似乎有矛盾的地方。 會長:若有損壞系上是以報修處理,系辦表示不可能要求學生賠償公物的      損壞(除非惡意破壞),但損壞後可能不再添購。  (6)小鹿:生技系及研究所學生可以使用生科館的三四五樓設施,是否可改成四五樓限生科 系學生使用,三樓則另外與生科系與生技系一起簽約   會長:系辦同意將三樓部分另立契約 (7)智揚:應該加註如果開放其他系學生使用學生活動空間,就應該重新修改訂定條約 會長:會去向系方釐清各空間使用權限   會長:四五樓部分確定是系上學生活動空間 關於第四條 (1)小鹿:所以如果系舞在四樓電梯前空間練舞,是否不屬於系學會管理範圍 會長:是的 關於第五條 (1)舜皓:如果生技系可使用學生活動空間,系學會可以申請提前終止契約,重新訂定 或可以要求因為生技系系學會並未簽訂契約,所以要求不讓生技系學生使用 B.關於學生活動空間使用規定 關於魚房使用規定 1.改成雨傘放在傘架中,雨衣請勿帶入魚房,如果違規,一被發現,即刻破壞 漢堡:可規定借用愛心傘者需簽名 小鹿:開版印雨傘,上面印大大的生科系,必可拉贊助把廠商logo放在愛心傘上,生科祭 時還能拿來賣 慧詩:可以仿照總圖傘架製作方式,放在掃具區 2.臨時置物櫃位置:個人櫃兩旁及上方 一周清理一到兩次,把違規堆放物品放在紙箱中,若下週無人招領則丟棄 3.禁止佔位 4.考慮再開放個人櫃上方加設臨時置物櫃 6.特別加註哪些物品屬於何種分類 7.漫畫沒歸位不會處罰,可是會列入值日生的工作 12.如果放在個人櫃中不會清理,但若發出異味,其他人可向空管部長投訴 關於陽台... 系壘申請曬壘包,系羽申請練習打長球 關於比解桌使用規定 1.不准堆放桌上及桌下,若經發現即刻破壞 2.比解相關物品只能放在四樓廁所的"櫃子",其餘地方如洗手台禁止堆積 大一及比解修課者需推派負責人負責管理比解桌及 3.蛙骨相關物品只能堆放於四樓廁所的櫃子內,堆放於其他地方則予以清除 5.改成"比解桌椅"不可堆放東西 6.改成蛙骨禁止帶入魚房公共空間 8(加).在比解桌進行任何活動以不打擾到其他人為原則 五樓電腦室使用規則 管理者:張凱鈞 6(加).活動準備期間允許堆放道具,但需先向空館部申請,且需在活動結束一週內清理, 否則予以丟棄 其他 1.番薯: 宣傳第十屆生科盃盃服徵稿! 10/11之前 A4大小 顏色不可超過五色 作品若被錄取會送衣服及周邊產品 2.關於同樂會: 會衝到化甲、要留意是否會衝到共同教室上課 記得準備雨備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4.234
catsummery:辛苦了 09/19 2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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