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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發表非法、非正當(意圖圖利自身卻危害他人)的省錢方式。    違規處份★刪文、劣文外,第一次將水桶一個月,再犯則永久水桶。         若過往已有違規事宜,直接以再犯方式處理。 侵占失物除了違反上列版規還違法,完全不在本版討論範圍內 關於拾獲失物的法律問題及應得報酬請至生活法律版討論 若要領回自己被刪除之文章請致信版主,僅保留一周 -- 努力學習不造成版面混亂的管理之道...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03.67.141.211
vhero:不好意思給版主與大家添麻煩了..我現在知道 203.73.254.200 01/04 23:47
vhero:這樣是違法的行為了..不會在路上亂撿東西了 203.73.254.200 01/04 23:48
kony25:為啥刪我的文章220.131.100.115 01/04 23:49
vhero:謝謝大家的指教 <(_._)> 203.73.254.200 01/04 23:49
sabbat:to kony25:抱歉 因同討論串是一併刪除的 203.67.141.211 01/04 23:53
sabbat:要重PO的話我再寄回你信箱,但請修去違規 203.67.141.211 01/04 23:54
sabbat:引言後再發表 謝謝 203.67.141.211 01/04 23:55
※ 編輯: sabbat 來自: 203.67.141.211 (01/04 23:58)
generally:我以前曾把撿到的車票交給警察局,結果警 122.121.16.238 01/05 00:12
generally:察還叫我自己留著用,不用拿給他冏 122.121.16.238 01/05 00:13
kony25:喔喔~沒關係啦220.131.100.115 01/05 00:48
ringfan:推!辛苦了 61.57.151.62 01/05 03: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