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ellinath:討厭在小說中出現~~~+1 網路對話可以 文學上用很囧 01/28 00:37
→ mariandtmac:戰標點符號就讓我想到MARVEL板和台論 (笑 01/28 00:38
推 featherfish:雖然我也不喜歡大量出現,不過微妙的是中文原本沒有標 01/28 00:40
推 enfis:我只能說標點符號的用法這部分真的就沒有什麼一定... 01/28 00:40
→ featherfish:點符號呢XD.... 01/28 00:40
其實是有標點符號的。
不過在教育部沒有明定之前,標點符號是沒有定數的。
但是,尖端是要在台灣出版。
就算有政治問題、就算有人認為教育部太不可靠
教育部怎麼規定標點符號,就應該要這樣。
網路不算是個正式的地方,所以出現那個符號也還好
但是如果是小說的話,標點符號的正確性就很必要了。
畢竟那在某種意義上已經是正式文書了。
※ 編輯: hoyunxian 來自: 220.137.59.16 (01/28 00:42)
推 mariandtmac:輕小的表現手法用~我覺得OK 感覺只是語氣的延伸 01/28 00:40
→ mariandtmac:至於刪節號跟破折號 那就沒話說了 01/28 00:41
推 watanabekun:想起高中校內論述投稿得第三名(一二名從缺)得到的建議 01/28 00:42
→ watanabekun:「內容不錯,可惜格式沒有參考一般的學術論述。」 01/28 00:42
推 sudekoma:呃~只用一個我是覺得不礙事,非~得~要~~~~這樣強調語氣 01/28 00:43
→ sudekoma:的話,看了就有點頭痛了~~~~~ 01/28 00:43
→ watanabekun:原PO這種想法不會有點矯枉過正啊... ? 01/28 00:44
→ watanabekun:如果都照規定來,那同理很多造語不是也不該用了? 01/28 00:45
→ watanabekun:這樣還叫哪門子自由創作。 01/28 00:45
推 F23ko:要戰標點符號了嗎? = =||| 01/28 00:48
推 sarie:內容不論,看到"~"感覺是在看網誌日記...不喜歡這符號出現在 01/28 00:53
→ sarie:小說中... 01/28 00:54
推 ssarc:不喜歡但不代表他是錯的或不能用,不看內容卻只在意這種爭議 01/28 00:56
→ ssarc:性高的符號,那我看這評審也評不出來啥好書了 01/28 00:57
咳,我認為一篇小說最起碼這個小部分是該注意到的
這不是說造語不能用的問題,而是標點符號是有被規範的。
http://www.edu.tw/files/site_content/M0001/HAU/haushou.htm
裡面有提到教育部規範標點符號的部分。
關於「~」這個符號,裡面是規範是用在「1990~2010」這樣的地方,
用在中文中是連接號,但絕對不是那種「啊~」的用法,那是錯的。
※ 編輯: hoyunxian 來自: 220.137.59.16 (01/28 01:04)
推 sarie:姆,樓上說的也是有道理,太著重小地方的確是會失去大方向, 01/28 00:59
→ sarie:不過我自己的話會有點避開這樣的作品就是了 XD||| 01/28 01:00
這算是某種意義的學系病吧
不過我在蠻多方面頗大而化之的,但就是這個部份我會很......
討厭那種應該都會被提到的錯誤,卻還是一而再再而三的有人出錯,
這不是造語能不能用的問題,而是不應該錯的地方卻錯了。
※ 編輯: hoyunxian 來自: 220.137.59.16 (01/28 01:06)
推 mariandtmac:很多東西不是單純的對錯問題 難道要說九把刀特殊排版 01/28 01:05
→ mariandtmac:和一大堆!!!!不能用嗎? 01/28 01:05
!!!!
這些符號用在一起我認為只有一個地方能用
那就是如果要做出在網路上發言那種語氣的話,照實呈現前提下,那就用吧
但如果你不是要作引用網路發言的部分,那我就要說,「!!!!」是錯誤的。
※ 編輯: hoyunxian 來自: 220.137.59.16 (01/28 01:08)
推 F23ko:想玩的話..... 我連☆都當成標點符號用給你看..... 01/28 01:06
那是「符號」,不是「標點符號」。
推 mariandtmac:去看笨蛋就好 裡面應該有許多特別用法 01/28 01:07
→ mariandtmac:但它是娛樂小說 不是論文阿 (′‧ω‧‵) 01/28 01:08
推 enfis:☆不是縮寫用嗎?! 像是生徒会の一存→生☆存 (拖去打) 01/28 01:08
→ sarie:原來星號是這樣用的XDDDDDD 01/28 01:08
※ 編輯: hoyunxian 來自: 220.137.59.16 (01/28 01:11)
推 watanabekun:看了看右手邊的規範,再看了看右手邊的文學。何干? 01/28 01:11
推 ssarc:我只能說,語言文字是溝通閱讀用的,積非成是才是正常 01/28 01:11
→ watanabekun: 左 01/28 01:11
→ ssarc:若發表了一篇格式正確但看不懂的人佔多數才是本末倒置 01/28 01:12
......先生,我什麼時候說過格式正確其他就不用管了?
標點符號正確只是第一要點而已。
第二要點當然就是要看的懂啊。
除非你所謂的看的懂是必須建構在用錯誤的標點符號上面,那我無話可說了。
→ watanabekun:文學不是門自然科學,要在這領域求"真"與"對"簡直荒謬 01/28 01:12
但是仍然需要點規範的。
※ 編輯: hoyunxian 來自: 220.137.59.16 (01/28 01:14)
→ watanabekun:再給原PO一個經典的標點符號特殊運用例子: 01/28 01:13
→ watanabekun:「」 於空之境界。 這是比大多正規寫法都好的表達方式 01/28 01:14
空境那個「」是當名詞用而不是用來分段的標點符號了吧?
因為那是名詞,所以不在討論範圍內,誰叫奈須自己說那只能用「」來表達。
※ 編輯: hoyunxian 來自: 220.137.59.16 (01/28 01:16)
推 watanabekun:「根本就沒這種標點符號!」 這行字可是你自己打的。 01/28 01:18
請你前後文看清楚,我是說沒有「~~~」這種符號。
把~用在應該要用刪節號或破折號的地方已經是錯誤了,更何況連用三個呢?
※ 編輯: hoyunxian 來自: 220.137.59.16 (01/28 01:21)
→ watanabekun:你的標準不就是因為規制上「沒有」是以「不能用」? 01/28 01:20
我就強調了,奈須的「」根本不是當標點符號用途
它是一個名詞單位了,意思是什麼都沒有的虛無,我會認為那是造語。
推 flysonics:戰這種東西沒意思 反正作品如果夠好這點小事不會被在意 01/28 01:21
→ flysonics:但是大部份的情況是作品本來就普普 符號再用錯自曝其短 01/28 01:21
→ watanabekun:這種話題怎麼討論充其量也只會是個人對個人 01/28 01:22
※ 編輯: hoyunxian 來自: 220.137.59.16 (01/28 01:23)
推 sarie:咦?原PO說"沒有這種標點符號"是指"~"吧? (捲回去看文 01/28 01:22
→ watanabekun:戰也要概念跟概念對撞啊,在標準就是標準的前提下怎戰 01/28 01:23
推 f222051618:還好你不是評審 因為標點符號不看內容....完全因噎廢食 01/28 01:23
→ watanabekun:回S大,不在原PO接受範圍內的都算"沒有這種符號"吧 01/28 01:25
推 sarie:這...畢竟我非原PO,個人是解讀成"~"不算啦 (汗 01/28 01:26
推 watanabekun:如果是這樣那還有討論空間,如果非原PO標準就出局那我 01/28 01:27
→ watanabekun:想也不用繼續再說什麼了... 反正這是個人好惡 01/28 01:27
唉,放大絕了。
※ 編輯: hoyunxian 來自: 220.137.59.16 (01/28 01:29)
推 ericlin:標點符號真的看作品啊,某些書字的大小都可以做效果了 01/28 01:33
→ ericlin:不過我個人也是支持使用標準標點的。 01/28 01:34
→ ericlin:畢竟輕小說的讀者群有一部分是中學生,正確的用法才不會 01/28 01:34
→ ericlin:誤人子弟。 01/28 01:35
推 Kunhei:話說也不過是入圍罷了,距離出書還有很遠的距離吧? 01/28 01:35
推 mackywei:啊,標點不合規矩要扣分無妨,但是只因為標點不合就扣到 01/28 02:16
→ mackywei:當掉,似乎有點不符比例原則。 01/28 02:16
推 iswave:那個人講不聽的啦!XD 01/28 05:53
推 rockmanx52:"~"現在已經有了喔 去年才進教育部字典 01/28 12:20
推 rockmanx52:啊 不好意思 沒注意到底下還有... 01/28 12:24
推 horedck02:我覺得破折號給人效果明明比~好,輕小說看多的人應該不 01/28 12:27
→ horedck02:會選用~才對阿(歪頭 01/28 12:28
→ yuukaze:個人覺得要看情況 如果想要表達慵懶、不在意、附和的語氣 01/28 12:44
→ yuukaze:用~會比較傳神,例如「啊~啊,那就這樣吧」 01/28 12:45
→ yuukaze:而如果是要表達較強烈、激動的語氣,用破折號較有效果 01/28 12:46
→ s100421:標點使用不能加入創意和網路用語的話有本輕小說會死... 01/28 12:51
→ s100421:我的妹妹(以下略 裡面還有用到2ch AA耶 囧 01/28 12:52
推 ogamenewbie:如果這標準是永恆不變的, 那我會說原發文者你很對 01/28 17:16
→ ogamenewbie:不過嘛, 連結進去第一條: 為因應實際需要,特加以修訂 01/28 17:16
→ ogamenewbie:也就是視需要修改本來就不是什麼問題嘛. 01/28 17:16
確實是沒錯喔
如果教育部哪一天規定說「~」這個符號可以用在這個地方的話,
那我也就認了,不過現在的問題是教育部沒這樣改。
※ 編輯: hoyunxian 來自: 61.230.144.102 (01/28 19: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