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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我只想問為什麼這案子會需要被告當庭翻譯日文? 這不是加重毀謗罪嗎?重點應該是擺在毀謗行為上面吧? 包括各種髒話以及抵損譯者專業能力的文字,這才是本案的重點吧? 被告會不會日文跟加重毀謗罪沒有關係啊…… 如果他真的對答如流當庭把一本書翻譯出來,難道就不算毀謗了? 毀謗的重點不是在自己的能力上面吧? 不是這樣解釋的吧? -- 「心葉,你懂個屁。」                ~文學少女(高寶翻譯)~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6.176.124
jetalpha:呵呵呵,因為我們討論的部分都不是重點啊… 05/12 22:37
chi12345678:同感~ 05/12 22:37
marksein:你也懂法律啊? 原則上只要有所本就不成立"誹"謗 05/12 22:40
godivan:因為他罵翻譯的"本"是他浸淫日文有五載 05/12 22:41
jetalpha:就是那個本… 05/12 22:41
godivan:他罵翻譯的依據是他懂日文 所以才被證明日文能力 05/12 22:42
godivan:今天他換另外一種依據了話就沒事了 05/12 22:42
Yanrei:他必須要證明他所言為真,或是有相當理由確信其為真 05/12 22:49
這是在「基於公共利益而不涉及私德」之下才成立的 就算他精通日文,他也沒有那個權利叫譯者吃屎 這就是我說的,如果他真的當庭翻譯出來,難道就不算毀謗? 我熟讀易經,精通命相學,難道就能到處說你不舉嗎? ※ 編輯: killeryuan 來自: 220.136.176.124 (05/12 23:08)
godivan:不算 因為他是有所本 05/12 23:11
godivan:當初陳水扁那次沒事也是引用某網站的新聞 05/12 23:11
marksein:叫人吃屎跟說人不舉根本就犯不同罪名 沒你這樣比的 05/12 23:12
killeryuan:哪裡不同? 05/12 23:19
ianwallace3:是說這篇已經跟輕小說無關了吧 單純討論法律而已... 05/12 23:36
Yanrei:我不太確定你的意思,如果是說310第三項的話 05/12 23:58
Yanrei:「涉於私德而與公共利益無關」才無論真實與否 05/12 23:59
Yanrei:但本案受損的名譽不在於私德方面,所以自然適用第三項吧 05/13 00:01
Yanrei:批評他的翻譯 → 如果能證明其為真實者,不罰 05/13 00:03
Yanrei:或是提供證據資料,能認被告有相當理由確信他"翻譯的很差" 05/13 00:05
yakuky:你為什麼不去問法官? 你為什麼會想在輕小說版問這個? @@? 05/13 0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