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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覺上蠻奇怪的看到條舊聞 http://news.driverchina.com/Html/news/yejie/yejie/093808873.html FSF起訴NOVELL 並禁止NOVELL發布Linux 基本上Linux版權不是FSF的吧, 是屬於Linus吧? 這樣為啥可以要求他人禁止發布Linux? 換個角度想, 如果有個公司又接微軟業務又用Linux 這樣FSF不爽就可以告你? 憑啥呢? 另外GPL的軟體不是人人可以發布? 只要公開自己修改部分的原始碼? 就算你作者本身再不爽某單位 那單位只要符合GPL的遊戲規則 他要發布, 你還是要給他發布不是? 假設Linux基本工具都用了GPL版權 這樣就算是FSF最看不爽的微軟突然抓狂 要出一套MS Linux, 也是合法的吧? 我不清出是我看到的新聞是誤傳還是怎樣 感覺上瞞不合理的 我也是第一次聽過 "任何人要發布Linux套件要經過FSF認可"這句話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20.70.50
kira925:沒看到原文。。而且好像是舊新聞了(2007-2-5) 07/14 12:10
u7060393:理查史托曼對於叫"Linux"的人都沒好臉色了,Novell當然 07/15 22:08
u7060393:更讓他討厭,Linux和FSF之間的歧見也早就不是新聞了 07/15 2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