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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leolarrel (真.粽子無雙)》之銘言: : A先commit , 然後B也要commit 時就冒出了"過時(out of date)",這很合理.接下來B就必 : 須合併A的更改,才能commit. 當B執行合併時,並不會產生衝突警告,接著B的檔案就會變成 : L11 : L22 : L33 : L4 : 結果同事就說 "假如L3 是對B的工作上是很重要的一行,A不應該修改.結果A去改到了,B沒 : 有收到警告" 我們的作法是, 每個 commit 的人有責任要確保 commit 進去的程式沒有太 基本的問題, 譬如不能 compile 之類的. 當 B commit 的時候發現有更新, B 應該在 merge 後做最基本的測試, 試試自己負責的部分有沒有被影響到, 確定沒有大問題 B 才做 commit 的動作. 平常的 commit 這樣大概就夠了, 完整的測試就等 integration build 時交給 testing team 做了. 我們實際的經驗, 這種多人同時改一個程式檔, 互相影響的狀況其實不多, 如果常常有這種情形發生, 很可能是你們程式架構不好, 或是 team 裡面 每個 programmer 的權責沒有很清楚. Merge conflict 只是凸顯了這些問題而已.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0.251.144.115
leolarrel:謝謝.我知道了.也謝謝其他願意回答我的大大 09/24 0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