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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iwasdying 信箱] 作者: markmark900 (markmark900) 標題: Re: 劣文退回(板規二)[問題] 想買電子書 時間: Sat Oct 1 03:51:25 2011 我剛到Novel版, 也不大熟 也是初犯 你自己很久沒看到, 一看到就趕快重刑伺候 反之其他可以初犯水桶一個月 你判決不一致, 不公平且辱莽 ※ 引述《iwasdying (Tia)》之銘言: : 板規有寫:一犯就是劣退+永久水桶 : 前一封信好像有人說自己看過板規? : 真教我吃驚。 : Tia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43.125.97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iwasdying (114.37.232.210), 時間: 11/03/2011 18:0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