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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學研究院組規 發文前注意事項 1. 發文前請詳閱各項組規、群組規等,並禁止發表與組務無關之文 2. 本板之公告文禁止回文;已結案之文(S、!)亦禁止回覆 3. 禁止各種形式之引戰、人身攻擊,適用範圍包含文章、推文、暱稱及簽名檔 4. 本尊受處分,開分身繼續於板上回/推(噓)文,本尊加重刑期,分身永久水桶 5. 對板主所為之處分不服欲申訴者,請依申訴規定與流程辦法行之 6. 除因行政需要(含上訴或板主執行板務必要者)外,未經同意禁止轉錄本板之文 7. 以上違者經小組長認定後,為退文或水桶處分 8. 板面使用者除遵守本板板規,也需遵守批踢踢站規和國家法律; 組規若有與群組規、站規、法律相牴觸者,適用群組規、站規、法律 9. 組規即日起生效;組規若有修正,依行為時之規定,不溯既往 正文 一、發文選項 發文請使用下列選項,並依格式填寫內容,重要內容不完備者,將不予處理 [新增] 申請新增板主 (限現任板主使用) [請假] 板主請假 (限現任板主使用) [請辭] 板主請辭 (限現任板主使用) [申請] 申請新增/廢除看板、連署/罷免板主 [申訴] 使用者申訴板主 [建議] 對本組務板之建議,請審慎使用此選項 [檢舉] 檢舉板主怠職(含未上線、長期未處理板務) [公告] 小組長使用限定,並禁止回文 二、板主職權 (一) 職務執行 板主依規定(含板規、站規、組務判決等)行使職權,板規得由板主自訂, 惟處分需有明文依據,且原則上不溯既往 (二) 板主請假 1. 板主若超過七日無法上線,請於本板提出申請,且請假時間不得逾兩個月; 除有特別原因外,未請假亦超過七日未上線者,經檢舉後將予以警告; 超過十四日未上線者,經檢舉後將予解職 2. 有上線但超過三十日未有處理板務跡象者(含刪文、公告、整理精華區等), 經檢舉並確認後將解除板主職務;惟依看板情形無應處理而未處理板務者,不在此限 3. 板主對小組長指示或判決消極不為處理,致影響看板運作或使用者權力,亦予以警告 (三) 濫用職權 板主執行板務濫用職權而有重大違規被申訴者,經小組長認定,將予以警告或解職 (四) 板主解職 一年內被警告兩次(含濫用職權及長期未上線、處理板務)者,解除板主職務 除自行請辭外,板主因其他原因被解職(含被罷免等),兩年內不得擔任本組板主 三、連署機制 (一) 新增、廢除看板與連署、罷免板主等連署,請依國研院組規之規定(精華區z-2-2) 於AboutNew板提出連署 (二) 罷免板主前請先於本板針對罷免原因提出申訴,申訴未果後方得提出申請 (三) 連署請確實填寫理由,語意不明或無關連署內容者,將視為無效連署 (四) 連署過後請自行於本板提出申請,並將連署內容轉貼於此,小組長有權就 該連署案或人選本身進行審查,並作出最後決定 2012.08.03 ver 1.0 snowtoyaφ 2014.01.21 ver 1.1 snowtoyaφ 2015.05.14 ver 1.2 snowtoyaφ ※ 編輯: snowtoya (218.161.34.34), 05/14/2015 11:49: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