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nowtoya (小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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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判決] aurior 訴 kpg 一案
時間Thu Aug 8 10:42:38 2013
申訴人:aurior
被申訴人:kpg
申訴板面:haiku
一、申訴要點:
水桶及劣文之判決不公
二、判決:
本案不予受理
三、理由說明:
(一) 申訴人aurior未符合「申訴方法(三)前段」,
即「申訴前請確定已與板主溝通完畢」之規定,故本案不予受理。
(二) 申訴人於被處分後,雖曾寄信給處分板主,然卻單方設板主黑名單,
拒絕與板主溝通,故並不符合申訴流程(二)、申訴方法(三)之規定,
本案不符申訴流程。
儘管申訴人聲稱並非為此事故意設板主黑名單,
然板主與申訴人過去既無私下交流,申訴人卻設板主黑名單,
設先前無私下交流之id黑名單,顯非一般使用者正常之做法,
申訴人之解釋難以採用。
再者,即便申訴人因過去與板主有過節,進而設板主黑名單,
然為申訴案與板主進行溝通時,亦應解除黑名單,
否則未來所有申訴人都可用「設板主黑名單」,逃避與板主溝通之流程,
使該規定形同虛設,將造成處理申訴的困擾。
(三) 綜上所述,本案不予受理
補充:本案除申訴流程不符外,申訴人的論點模糊,
申訴要點既為水桶及劣文處分,即應針對此詳加論述,
而非模糊焦點,提及管理問題及板主平時言行云云。
如果要申訴水桶及劣文處分以外的問題,
請另行開設另一篇申訴文,以避免申訴要點不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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