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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bobobi (堡堡比)》之銘言: : 有這個版真好 : 我最近也有看到梁實秋文學獎在徵文 : 我手邊剛好沒有資料 : 但網路上有 有興趣的人可以去看看 : 好像是散文和翻譯^^ 用google找到的 http://140.114.186.235/announce/readann.php?id=1417 第十九屆梁實秋文學獎徵文活動 一.目的:   為紀念文學大師梁實秋先生對散文及翻譯之貢獻,鼓勵散文創作,發掘翻譯人才。 二.類別:   甲.散文創作類:   以中文白話文寫作,敘事、抒情為主,不限題材、文題自定。字數以3000至4000字為 限。   文建會優等獎1名:獎金15萬元,獎座1個。   佳作5名:每名獎金3萬元,獎牌1個。   乙.翻譯類(英譯中):   譯詩組   文建會優等獎1名:獎金5萬元,獎座1個。   佳作2名:每名獎金1萬元,獎牌1個。   譯文組   文建會優等獎1名:獎金5萬元,獎座1個。  佳作2名:每名獎金1萬元,獎牌1個。   譯詩及譯文之原文(譯詩及譯文各有兩則),由梁實秋文學獎評委會訂定。 三.應徵條件:   (一)應徵散文作品必須未公開發表或出書,每人應徵散文以1篇為限。   (二)應徵翻譯類譯詩或譯文,兩則需同時翻譯。為了增加參與者得獎機會,如應徵 譯詩、譯文同時獲獎,擇優錄取其中一項。   (三)獲得梁實秋文學獎翻譯類文建會優等獎者,其後兩屆,不得應徵同一類別的獎 項。散文創作類則不受此限。 四.相關規定:   (一)徵件期限:95年7月1日至8月20日止(以郵戳為憑)。   (二)揭曉日期:95年10月中旬。   (三)頒獎時間:95年12月上旬。 (四)發表及出版:散文類及翻譯類得獎作品將於中華日報副刊發表,兩年出版1本作 品集,不另支稿費及版稅。 五.徵件辦法:凡不符徵件規定者,一律不予參賽。   (一)作品須用電腦列印於A4紙張(作品上不可有任何姓名資料),散文創作類一 式2份,翻譯類一式3份,並附磁碟片。   (二)應徵者資料,包括真實姓名、地址及手機、電話號碼(含機關、住宅),並附 簡歷、照片、身分證影印本。相關資料請另行列印、照片請浮貼於不同於作品 之A4紙張,並附文字檔於磁碟片中,以便獲獎時方便聯絡。   (三)發現抄襲、模仿、頂用他人名義應徵者,除取消資格外,並公布真實姓名及地 址。   (四)應徵作品應由個人創作或翻譯,集體創作或翻譯不予錄取。   (五)作品請掛號郵寄(104)台北市八德路2段260號5樓中華日報社梁實秋文學獎 評委會,封面請註明應徵類別,如同時參加一項以上之類別(譯詩、譯文亦為 不同類別),請分別以不同信封寄件,否則由評委會擇一參選。恕不退件。亦 不得以e-mail方式傳件。   (六)譯詩及譯文之原文,一律採函索方式,或可自行上中華日報網站下載,恕不提 供傳真服務。來件信封請註明索取梁獎翻譯原文,並請附寫妥收件人姓名、地 址之回郵信封,貼足郵票,寄台北市八德路2段260號5樓中華日報梁實秋文學獎 評委會,即寄;不備回郵信封及郵票者,恕不提供服務。 六.評審: (一)分初審、複審、決審三階段進行。 (二)作品如有未臻水準者,主辦單位得尊重評審意見,予以從缺﹔或作品水準相當 ,亦得以同一獎項並列。 (三)各階段評審委員,均敦聘名作家、學者或評論家擔任,以昭公允。評審委員名單, 於揭曉時同時公布。 七.聯絡電話:(02)27716611轉812、814   中華日報網址:http://www.cdns.com.tw 文建會網址:http://www.cca.gov.tw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9.193.1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