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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屆皇冠大眾小說獎 (徵文期限到明年四月底,大家有興趣可以投) http://www.crown.com.tw/novel/ 我有疑問的是"給獎辦法"的第七項: 首獎得主在得獎後三年內的所有作品,主辦單位有優先刊載和出版之權, 依主辦單位出版慣例從優支付刊載稿費或出版版稅,並負責後續相關宣傳事宜。 1.萬一有其他出版社的獎項也有相同的條款,到時應該怎麼算? (當然前提是有得獎) 2.得了獎就真的要同意這條款? 應該還有討論空間吧?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09.223.187
Augusta:得獎後的世界就不再是這麼簡單了呀...... 10/16 06:36
Scandinavia:得獎真的反而複雜耶 看了好難受 10/18 11:54
mingwangx:想想皇冠大眾小說獎幫我們發掘多少好作品,我認為這些「 10/18 22:15
mingwangx:複雜」絕對是值得的。 10/18 2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