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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屆時報文學獎 徵文辦法 本報訊  (20080622)  主辦單位:中國時報人間副刊。  宗旨:振興台灣文學,發掘優秀作品。  獎項:  分短篇小說、散文、新詩、報導文學四類。  1、短篇小說獎:字數四千字以內。首獎一名,獎金新台幣十六萬元; 評審獎二名,獎金各新台幣十萬元。以上各獲獎座一座。  2、散文獎:字數四千字以內。首獎一名,獎金新台幣八萬元;評審獎 二名,獎金各新台幣五萬元。以上各獲獎座一座。  3、新詩獎:行數三十行以內。首獎一名,獎金新台幣八萬元;評審獎 二名,獎金各新台幣五萬元。以上各獲獎座一座。  4、報導文學獎:字數三千字以內。首獎一名,獎金新台幣八萬元;評審 獎二名,獎金各新台幣五萬元。以上各獲獎座一座。  收件、截稿日期:  1、自今年六月二十日起開始收件。  2、今年七月十日截止收件(以收到日期為準)。  評審過程:  1、稿件收到後立刻編號,原則分初審、複審、決審三階段,由本刊聘請 知名作家、學者進行評審工作。  2、晉入評審稿件,一律密封送請本屆評審委員審閱。  公布、頒獎日期:  1、今年十月二日本報社慶當天公布評審結果。  2、頒獎日期另擇期公布。  注意事項:  1、得獎作品均在人間副刊發表(但不另支稿費)。  2、除中國時報人間副刊同仁外,凡海內外各地區華人均可參加。  3、參加徵文之作品,必須未曾出版或在任何報章雜誌、虛擬媒體 (包括網站、部落格、BBS等網路媒體)發表或公開展示者。  4、作品若涉抄襲、剽竊、模仿,取消參賽及得獎資格。  5、同一作者得同時參加各類徵文,惟每類以一篇為限。  6、參賽作品須以正體(繁體)中文電腦列印一份(A4紙,內文12 級 細明體。以簡體中文寫作者,請自行轉換字體為正體中文列印。不須附磁片), 另須單獨一紙附上真實姓名(發表時可用筆名)、戶籍地址、通訊處、聯絡 電話、簡歷及身分證字號,資料不足者不予受理。  7、得獎者另須提供較詳細之個人資料、照片及得獎感言。  8、稿件須在信封上分別註明應徵時報文學獎「短篇小說獎」、「散文獎」 、「新詩獎」、「報導文學獎」。一律以掛號郵寄「台北市108萬華區 大理街一三二號中國時報人間副刊」收。  9、參加徵文之作品,概不退件,請自留底稿。  10、得獎作品若由本報輯結成書,或製作任何出版品,不另支稿費或版稅。  *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得隨時修訂並公布。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03.118.236.127
thwasdf:我最近才接觸這類獎啦...收件為準是說十號以前就要寄? 06/23 00:47
vm3cl4bp6:時報比較特別……不是看郵戳而是要寄到 06/24 01:46
kuraturbo:短篇小說獎:字數四千字以內?好短囧 06/29 01:33
seay:那四千字是包括標點符號嗎?囧rz... 07/09 20: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