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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argerichy (一個人死著)》之銘言: : ※ 引述《ghkckhg (台灣自耕農代表)》之銘言: : 因為我有點懶,所以就不複製您上一篇文章了 : 話的確講清楚比講不清楚難呢 : 例如:您上文的"眾人" : 到底是什麼意思呢? : 究竟是"語畢眾人哄堂大笑"的那種,還是"政治是管理眾人之事"的那種? : 後者範圍顯然比"大眾"還大,因為"大眾"這詞通常有先扣掉不屬於大眾的那部份人群(小眾) : 而前者人數則視場地大小 XD : "眾人"較不固定,"大眾"至少還可以確定一個相對的"大" : 可是不管您這裡的"眾人"是=大眾,>大眾,還是<大眾 : 論點都是有問題的 : 若您文中的眾人範圍<大眾 : 指一撮讀者或一撮評審 : 那麼為何是迎合這撮評審獲這撮讀者(反對頒獎給晦澀作品) : 而不是迎合覺得"文學本就需要一定程度技巧及深度"的那一群,投給晦澀作品一票 : 或是根本認為"不景氣了還搞什麼文學"的那一群,直接廢文學獎 : 故明顯這理由不太充足 : 而且這"可能"還是您替評審做腦內補完的困擾 : 若您文中的眾人範圍>=大眾 : 但實際上在人們的想法並不一致都是您所說的那種 : 也就是說有這種想法的大眾實際不存在 : 那要怎麼拿來當評分依據? : 再進一步說,什麼時候文學的評分改民主制的了? : 如果是這樣那根本不會設評審 : 會用網路投票 XD : 設那個評審,就是要借重評審的專業的吧 : 所以若真的有評審如上數段那樣想,是令人有點憂慮的,不是嗎? 翻開諾貝爾得獎全集,您會先看到幾頁的照片, 接著是短短幾行標楷體印刷的「得獎理由」, 後面才接著細明體的得獎者感言、作品收錄。 您可以想想, 為什麼得獎理由會放在所有文字之前呢? 是否有可能不寫得獎理由呢? 我的前文用"說服"或許太言重了, 不如說這是評審提綱挈領的"告訴"讀者, 這部作品有何過人之處, 讀者亦可以藉由評審的"提醒"而知道在閱讀作品時, 需要特別注意哪些地方, 進而能"欣賞"作者的匠心獨具。 我的"大眾"指的就是"得獎理由意欲訴諸的那群人"。 若您要頒獎給一部晦澀作品, 您可以自行想像一部您看不懂的作品, (若您想不出來,我推薦湯瑪斯曼的魔山, 或是常見一點的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輕。) 那麼您要如何提筆得獎理由呢? : 當然您文章似乎想說 : 文學好壞不在好不好懂,好懂的也可以是好文學 : 那麼您發那篇文章的用意是什麼 我的前文論述大致可以分兩個部份來看, 第一個部份的結論就是"文字的難度只是一部作品好壞的參考", 並且以這句話為分界,之下為第二部分, 其結論為"若無法理解作品,該如何告訴眾人這部作品能拿首獎?" 其實就是"若無法理解作品,該如何寫得獎理由?"的同義語句。 : 因為上面沒人說簡單易懂的就是壞文學呀 因為原文有說,近來的創作者有偏向"晦澀難懂即是好文學"的想法, 我同意原文的觀點,所以提出"文字的好壞....參考"此種說法, 希望創作者不要以艱澀難懂為絕對前提。 : 都是在說難懂的作品也有價值 : 加上您後文提起某作家(恕我無知) : 您原文認為正因為他是他,所以雖然難懂但可以相信他有內容 : 彷彿是說要先是某個人,才有資格寫晦澀的作品? : 您說您不是這個意思 : 卻又把同樣的內容換句話說了一次 : 我只想問 : 是身為詩聖,才有資格寫"香稻啄殘鸚鵡粒,碧梧棲老鳳凰枝" 這句是不對的,但我的意思是: 假設我們已經知道杜甫是位偉大的詩人(這也是前提), 而他今天寫出了"香稻啄殘鸚鵡粒,碧梧棲老鳳凰枝", 但我看不懂(或無法了解這兩句有何過人之處), 不過我知道他很偉大(前提), 所以我願意"相信"這個對句有其價值。 對照我的原文: 「雖然我們不知道他想說些什麼, 但以納博可夫這四個字夠讓我們信任他有獨到的見解, 看不懂是自己能力不足。」 前後順序雖然有些差別,但我認為意思是一致的。 看來我的表達能力也有待加強。 : 還是寫得出"香稻啄殘鸚鵡粒,碧梧棲老鳳凰枝"才有資格成為詩聖? 這句是對的 : 因為作者是詩聖,我們才相信詩句有內容有美感而去讀詩 : 還是我們先去讀出詩句有內容有美感才說他是詩聖? 這邊有點超出討論的界限了,因為您提到"美感"這兩個字。 美感是完全個人的東西, 並無法以自身的感觸去說服他人必須也要感覺到相同的美, 所以若要比較客觀的評論一件作品,通常會避開這個層面去討論。 : 到頭來您到底想說什麼呢?? : 我認為您應該講更清楚些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217.50
pressurepot:評論是評論者的事,永遠與作者無涉啊...... 04/04 21:31
yclou:有點奇怪,讀者幹嘛要服膺權威的評論啊?是不會自己讀嗎? 04/04 21:59
tricker13:所以說,美感與構成障礙有何干係? 04/05 06:25
tricker13:如果說為了能更便於大眾去閱讀而捨棄作者認為該寫出的那 04/05 06:26
tricker13:些,那麼文學該從何而立?我並不是在否定決定從缺的那些 04/05 06:27
tricker13:評審的想法。 04/05 06:27
tricker13:我只是單純認為得獎與否是一回事,而能否寫出讓他人能感 04/05 06:30
tricker13:受的作品是一回事,而寫的讓人易於感受又能得獎則是層次 04/05 06:31
tricker13:上的問題。 04/05 06:32
tricker13:發覺我有點曲解原PO的立場,就當我在講瘋話好了(汗 04/05 06:40
argerichy:所以您搞笑了,若評審看不懂<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輕> 04/05 09:46
argerichy:所以無法頒獎給該作,那問題是出在評審還是作者? XD 04/05 09:47
argerichy:若您想說只是:因為"評審無法提筆"所以"評審無法提筆" 04/05 09:48
argerichy:那其實您的文章沒什麼論點 04/05 09:50
argerichy:若您想說的是:請配合評審,寫出評審能看懂的作品,嗯.... 04/05 09:51
argerichy:請米蘭坤德拉寫簡單一點,真是個好主意 ^^|| 04/05 09:52
tricker13:原來我根本沒誤會...。 04/07 03: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