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ghkckhg (台灣自耕農代表)
看板Literprize
標題Re: [心得]讓文字作品「無障礙」吧
時間Sun Apr 4 21:21:52 2010
※ 引述《argerichy (一個人死著)》之銘言:
: ※ 引述《ghkckhg (台灣自耕農代表)》之銘言:
: 因為我有點懶,所以就不複製您上一篇文章了
: 話的確講清楚比講不清楚難呢
: 例如:您上文的"眾人"
: 到底是什麼意思呢?
: 究竟是"語畢眾人哄堂大笑"的那種,還是"政治是管理眾人之事"的那種?
: 後者範圍顯然比"大眾"還大,因為"大眾"這詞通常有先扣掉不屬於大眾的那部份人群(小眾)
: 而前者人數則視場地大小 XD
: "眾人"較不固定,"大眾"至少還可以確定一個相對的"大"
: 可是不管您這裡的"眾人"是=大眾,>大眾,還是<大眾
: 論點都是有問題的
: 若您文中的眾人範圍<大眾
: 指一撮讀者或一撮評審
: 那麼為何是迎合這撮評審獲這撮讀者(反對頒獎給晦澀作品)
: 而不是迎合覺得"文學本就需要一定程度技巧及深度"的那一群,投給晦澀作品一票
: 或是根本認為"不景氣了還搞什麼文學"的那一群,直接廢文學獎
: 故明顯這理由不太充足
: 而且這"可能"還是您替評審做腦內補完的困擾
: 若您文中的眾人範圍>=大眾
: 但實際上在人們的想法並不一致都是您所說的那種
: 也就是說有這種想法的大眾實際不存在
: 那要怎麼拿來當評分依據?
: 再進一步說,什麼時候文學的評分改民主制的了?
: 如果是這樣那根本不會設評審
: 會用網路投票 XD
: 設那個評審,就是要借重評審的專業的吧
: 所以若真的有評審如上數段那樣想,是令人有點憂慮的,不是嗎?
翻開諾貝爾得獎全集,您會先看到幾頁的照片,
接著是短短幾行標楷體印刷的「得獎理由」,
後面才接著細明體的得獎者感言、作品收錄。
您可以想想,
為什麼得獎理由會放在所有文字之前呢?
是否有可能不寫得獎理由呢?
我的前文用"說服"或許太言重了,
不如說這是評審提綱挈領的"告訴"讀者,
這部作品有何過人之處,
讀者亦可以藉由評審的"提醒"而知道在閱讀作品時,
需要特別注意哪些地方,
進而能"欣賞"作者的匠心獨具。
我的"大眾"指的就是"得獎理由意欲訴諸的那群人"。
若您要頒獎給一部晦澀作品,
您可以自行想像一部您看不懂的作品,
(若您想不出來,我推薦湯瑪斯曼的魔山,
或是常見一點的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輕。)
那麼您要如何提筆得獎理由呢?
: 當然您文章似乎想說
: 文學好壞不在好不好懂,好懂的也可以是好文學
: 那麼您發那篇文章的用意是什麼
我的前文論述大致可以分兩個部份來看,
第一個部份的結論就是"文字的難度只是一部作品好壞的參考",
並且以這句話為分界,之下為第二部分,
其結論為"若無法理解作品,該如何告訴眾人這部作品能拿首獎?"
其實就是"若無法理解作品,該如何寫得獎理由?"的同義語句。
: 因為上面沒人說簡單易懂的就是壞文學呀
因為原文有說,近來的創作者有偏向"晦澀難懂即是好文學"的想法,
我同意原文的觀點,所以提出"文字的好壞....參考"此種說法,
希望創作者不要以艱澀難懂為絕對前提。
: 都是在說難懂的作品也有價值
: 加上您後文提起某作家(恕我無知)
: 您原文認為正因為他是他,所以雖然難懂但可以相信他有內容
: 彷彿是說要先是某個人,才有資格寫晦澀的作品?
: 您說您不是這個意思
: 卻又把同樣的內容換句話說了一次
: 我只想問
: 是身為詩聖,才有資格寫"香稻啄殘鸚鵡粒,碧梧棲老鳳凰枝"
這句是不對的,但我的意思是:
假設我們已經知道杜甫是位偉大的詩人(這也是前提),
而他今天寫出了"香稻啄殘鸚鵡粒,碧梧棲老鳳凰枝",
但我看不懂(或無法了解這兩句有何過人之處),
不過我知道他很偉大(前提),
所以我願意"相信"這個對句有其價值。
對照我的原文:
「雖然我們不知道他想說些什麼,
但以納博可夫這四個字夠讓我們信任他有獨到的見解,
看不懂是自己能力不足。」
前後順序雖然有些差別,但我認為意思是一致的。
看來我的表達能力也有待加強。
: 還是寫得出"香稻啄殘鸚鵡粒,碧梧棲老鳳凰枝"才有資格成為詩聖?
這句是對的
: 因為作者是詩聖,我們才相信詩句有內容有美感而去讀詩
: 還是我們先去讀出詩句有內容有美感才說他是詩聖?
這邊有點超出討論的界限了,因為您提到"美感"這兩個字。
美感是完全個人的東西,
並無法以自身的感觸去說服他人必須也要感覺到相同的美,
所以若要比較客觀的評論一件作品,通常會避開這個層面去討論。
: 到頭來您到底想說什麼呢??
: 我認為您應該講更清楚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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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40.112.217.50
推 pressurepot:評論是評論者的事,永遠與作者無涉啊...... 04/04 21:31
→ yclou:有點奇怪,讀者幹嘛要服膺權威的評論啊?是不會自己讀嗎? 04/04 21:59
→ tricker13:所以說,美感與構成障礙有何干係? 04/05 06:25
→ tricker13:如果說為了能更便於大眾去閱讀而捨棄作者認為該寫出的那 04/05 06:26
→ tricker13:些,那麼文學該從何而立?我並不是在否定決定從缺的那些 04/05 06:27
→ tricker13:評審的想法。 04/05 06:27
→ tricker13:我只是單純認為得獎與否是一回事,而能否寫出讓他人能感 04/05 06:30
→ tricker13:受的作品是一回事,而寫的讓人易於感受又能得獎則是層次 04/05 06:31
→ tricker13:上的問題。 04/05 06:32
→ tricker13:發覺我有點曲解原PO的立場,就當我在講瘋話好了(汗 04/05 06:40
推 argerichy:所以您搞笑了,若評審看不懂<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輕> 04/05 09:46
→ argerichy:所以無法頒獎給該作,那問題是出在評審還是作者? XD 04/05 09:47
→ argerichy:若您想說只是:因為"評審無法提筆"所以"評審無法提筆" 04/05 09:48
→ argerichy:那其實您的文章沒什麼論點 04/05 09:50
→ argerichy:若您想說的是:請配合評審,寫出評審能看懂的作品,嗯.... 04/05 09:51
→ argerichy:請米蘭坤德拉寫簡單一點,真是個好主意 ^^|| 04/05 09:52
→ tricker13:原來我根本沒誤會...。 04/07 03: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