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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元2010年12月25日耶誕節開始,台灣官方制度將改制 台北縣改成「新北市」 台中縣、台中市合併成「台中市」 台南縣、台南市合併成「台南市」 高雄縣、高雄市合併成「高雄市」 這些地區的鄉鎮市都改叫為「區」,改成區公所就沒單獨行政權,都要由市政府管 說那麼多跟文學沒關係的事情,此事跟文學獎有什麼關係?有 小弟我用最近的經驗向各位報告: 1.版權是誰的? 小弟我曾投稿某縣的某市所辦文學獎得獎,並簽切結書 後來想把得獎作品拿去投稿其他沒稿費,且另類的的其他版面刊登 由於作品版權是市公所的,就先打電話、寄送電郵問市公所能不能刊登 也問改制後,作品版權是誰的? 市公所員工立即打電話回應,說明最近雖忙著改制工作 但已問法律顧問,努力在耶誕節前確認回應 現在可確定作品版權原本是市公所的,以後改成是市政府的 2.文學獎的數量? 市公所員工也提到,作品得獎者向他們問能不能將得獎作品放在其他版面刊登 是第一次聽到 小弟我也建議,由於提到的另類版面在這個市 以後舉辦文學獎時,可和另類版面管理者合作舉辦 市公所員工提到最近舉辦文學獎時,評審也有建議 只是經費還沒審核完成,以後改成區公所時不確定文學獎會不會繼續辦... ---------------------------- http://f14mp5.wordpress.com 居隱的文藝創作總站 歡迎常來看看^_^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5.48.123
outlawstar:推 實用文 12/21 15:18
f14mp5:多謝指教~~ 12/23 17: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