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Literprize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轉貼剛剛臉書上看到的唐捐老師的意見: 唐捐 今天鼎公談到「形式」沒有專利(試問:主題、意念有沒有專利?),我只希望他是泛論 ,而與我們關心的當下案例無關。不然,聽來也太希區考克了。 他舉的魔幻寫實、意識流、開放式結局,都是「大模式」(也可以說是集體的、累積式、 歷時建構而終為人人可以取用的敘述手法)。這與細部而具體的敘述設計和故事框架是不 同的。 文學的細部形式(以及其他)是可以不斷翻新的,即便是局部的翻新,那便是創造性。特 別是剛創造出來不久,那種新意是必須被尊重的。至於以後演變為眾所熟習的一種技法或 格式,那卻是後話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6.33.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