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JinAnfield:Joe Allen 的15m.. 02/05 18:08
: 推 bigDwinsch:拜仁買Tiago算嗎??? 02/03 19:24
: 推 ManCity5566:拜仁買JM的時候就是硬發動 02/03 23:18
這是個很好的問題。
我文章裡面對於國外球會部分寫的有點模糊,主要原因也是各方資料看起來有些混亂。
有一說Buyout只針對西班牙球會有效,外國球會如果要來買,
就算出到Buyout金額,老子不爽也還是可以不賣的,買斷金額只是個參考價格。
有一說則是買斷金額對國內外球會一體適用。
我目前是比較傾向後者的說法...
買斷條款的出發點是保障球員的工作權。
今天我們幫人工做,不爽可以辭職不幹,但是球員卻不行,
所以買斷條款的出現,最早其實是為了讓球員跳脫合約參加他想去的球隊,
保障球員的工作自由。而西班牙是貫徹此精神最完整的國家,每個合約都必須有買斷條款
如果以此出發點,很難想像買斷條款只針對西班牙球會有效...
JM的案例,拜仁的確是幫球員出錢買斷了合約,
不過因為某些原因(again,沒人講的清楚),避開了VAT所以"只"多出了54%的所得稅。
同時也因為法律以及稅務上面太複雜,整筆交易搞了一個月才搞定。
Thiago的案例,看起來比較像是雙方合議,而不是真的觸發了買斷條款。
買斷條款近年來漸漸發展成了西班牙球隊保護自己不會被輕易買走球員的武器,
就算是西超雙雄,也很難真的隨便觸發買斷條款然後帶走球員,
畢竟考慮到實際支付金額可能會是買斷金額的兩倍,原本物有所值的交易都變成潘子
最有趣的是,買斷金額從形式變成被重視,就是因為 Figo當年被輕易帶到皇馬,
大家發現原來買斷條款真的可以這樣用,才認真的訂定核心球員買斷金額。
(當年Figo的買斷金額"只有" 43.5m...)
其實這些案例看下來,我的感覺是以後如果聽到要觸發西班牙球員的買斷條例,
除非是油王或是慈善家球隊,聽聽就好,
考慮到實際支付金額會遠大於帳面買斷金額( 54%~72%),像是馬競Diego Costa,
買斷金額32m, 如果真的要觸發,整體成本可能變成53m...
怎麼樣都不像是Wenger會出的價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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