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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法律層面來看 我覺得原PO在告知前根本沒有想過整個法律流程問題 (我姑且不談法律素養或者法律知識懂不懂,或者有沒有背相關法條) 要告,通常一定會先做和解(也就是跑調解委員會) 你都跳過這程序要去告了,結果法官叫你縮回去吞下去和解結果你也吞了 那你當初為何要告? 老實講之前我親戚打離婚官司,一方無論用親情牌還是堅持告訴等機關算盡 另一方還是堅持離婚,因為理由很簡單,就算和解了還是一樣會吵架離婚,那為何和解? (都五六十歲了離婚真的很傷人情了.....(攤手)) 所以你一開始有可能只是想告下去,但是根本沒有想到會有這樣的結果,對吧? ================================================ 第二件事情是法律上有所謂的"依序前例"不成文規定 姑且不講枸杞子事件(都鬧上新聞了,除非原PO也想紅一下就依照這例看看吧) 如果後面還有人想告,這莫非讓他們臉上打一巴掌 因為都知道下場就是"一千元+得不到善意的道歉",誰會想告? ================================================ 我只能說這件事情可以學到的是 你要打LOL玩某角色都會上網查一下資料問一下其他玩家怎樣玩了? 告人怎麼沒先把所有資料整合起來推演一遍?(或者問一下懂法律的?) 結論就是:推塔簡單,告人......請想好 --
sbboky:我愛咪咪09/13 14:01
xboxandone:推 sbboky:我愛咪咪 我以為這才是簽名檔09/13 16:09
sbboky:.....................幹這三小09/13 16:25
hicker:師哥被盜帳號 確認09/13 17:38
sa7227:XDDD 快點換版標09/16 02:35
【板主:leoz69927/PSO】 [電競]#1ERK5tDO師哥下次要離線阿 看板《TESL》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255.240.67
kuolove :...純噓系列文 01/08 09:54
zxcv100 :S惹 01/08 09:57
mangojocker :跟被告屁孩一樣 01/08 09:58
yeo12 :系列文來囉 01/08 09:58
liu2007 :S了,塊陶啊~~~~ 01/08 09:58
thid5335 :. 01/08 10:16
izacc :是pso 01/08 10:18
izacc :覺得是你比較不懂法律流程… 01/08 10:20
izacc :你真的有搞清楚原po跑的流程嗎? 你在那邊說什麼“法 01/08 10:29
izacc :官” “依序前例” 拜託你回文也稍微搞清楚事件 不要 01/08 10:30
izacc :網路找找不相干資料就發文好嗎 01/08 10:30
swgun :檢察官也沒要他吞下去 拜託戰力太弱啦 01/08 10:49